作者itana (Coco)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请益] 请问关於大专生涯发展协会的退费(已爬文)
时间Sun Mar 1 10:37:51 2009
看了版友的推文
所以说
即使我当使缴费时未满20岁
但是最後一次上课时已经满了
这样就会被视为承认该买卖
(我以为只是缴费时的限制)
那麽
没有其他相关的法律条文或是办法
能够要求他们退费吗?
很抱歉一样的问题一直出现
因为想先弄清楚
以免以为自己站得住脚後去和他们说
结果自己是在无理取闹
在打电话去跟他们说时
就是觉得他一直顾左右而言他
没有诚意要解决事情而让人觉得不开心
爲什麽不要一开始就诚实告诉我们呢?
真的很谢谢大家的帮忙!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7.201.50
1F:→ belief0111:你课程都上完了吗? 03/01 23:54
2F:→ belief0111:未满20岁为限制行为人..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才生效 03/01 23:55
3F:→ belief0111:可参考民法第77条 03/01 23:56
4F:→ belief0111:如果课都上完的话..应该就要不回来的ㄚ.. 03/01 23:59
5F:→ belief0111:要你还没有上课之前而且你未满20岁,才能主张民法§7 03/02 00:01
6F:→ belief0111:契约无效(必须 非 为依其年龄及身分日常生活必需者) 03/02 00:04
7F:→ belief0111:主张民法第77条 03/02 00:05
8F:推 legist:应该是主张民法79条 效力未定 (不是无效喔^^) 03/02 20:09
9F:推 belief0111:对民法79条..如果法定代理人同意就生效.不同意就无效 03/02 23:16
10F:→ belief0111:民法77条是表示限制行为能力人之意思表示 03/02 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