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yoglobin (fghfhg)
看板consumer
标题[请益] 网拍购物寄件遗失
时间Fri Sep 26 21:06:28 2008
各位大家好:
我在Y拍向某卖家购买物品,汇款後物品却在邮局寄送(挂号)的过程中遗失
我想请问物品在我还未收到之前就已遗失,这样是不是该算是卖家该负的责任
而且我请他直接赔偿我的损失或是再寄一次相同物品给我他也不愿意
还说不然就是请邮局赔偿我(不过邮局最多只赔偿575元,我的东西值4000元)
我认为这个逻辑是不合理的
理应是邮局赔偿他575元,我再向他求偿4000元才是吧
讲到最後甚至还跟我说不然我可以去告他...听了真是OOXX
请问针对这样的卖家,我们消费者能采取什麽样的行动呢?
又消费者在这种状况下又能够有什麽权益呢?
另外我在网路上搜寻到有下列的说法,不知道是否是正确的呢?
依民法规定运送人运送过程发生损坏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而运送人是由卖家找的那送达前之责任应由卖家负责
如卖家监持只面交而买家无法面交自己找运送人
则应由买家自己负责!
运送人指的是邮务或货运公司
如果以上的说法属实那我是不是可以向卖家求偿全额赔偿呢?
麻烦各位帮我解答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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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4.65.193
1F:推 monologist:你是从海外寄回的商品吗? 还是纯粹国内寄送而已@@? 09/26 21:33
2F:→ monologist:挂号号码也无法查到东西吗@@? 09/26 21:34
3F:→ depravity:他都请你去告他了表示你除了告赢没别的方法了吧 09/26 21:37
4F:→ depravity:是的,不过那得在你告他告赢以後才能获得赔偿 09/26 21:38
5F:→ myoglobin:是国内寄送的东西...邮局有出面承认遗失 09/26 22:32
6F:→ myoglobin:只是觉得卖家这样很过份,硬是要搞到用告的这一步 09/26 22:34
7F:→ myoglobin:消费者碰到这种事情真的很无力啊 09/26 22:34
8F:→ myoglobin:像这样的卖家有什麽方式可以制裁他的吗 09/26 23:30
9F:推 sggs:对方摆烂的话,只好陪他走完法律过程了,小到车祸擦撞都一样 09/26 23:31
10F:推 legist:楼上depravity及sggs为正解 告他就是制裁他的方式 09/27 00:39
11F:→ legist:但若对方为企业经营者 则也有另一条可行的解决方式 09/27 00:40
12F:→ legist:可依消保法19条的要件解除契约 但一样是要告他就对了 09/27 00:41
13F:→ myoglobin:店家有申请营利事业登记的话能算是企业经营吗 09/27 01:18
14F:→ iscu:跟19条没关系吧 09/27 13:28
15F:推 Violatiek:可以提供卖家的帐号吗? 09/27 13:53
16F:→ myoglobin:I大为何说与19条无关呢?是资格不符吗? 09/28 10:39
17F:→ myoglobin:如果对方迟迟不肯给予正面回应的话我会考虑公布他的帐号 09/28 10:41
18F:推 is1128:因为他手中有挂号单,代表他确实寄出了,如果你当初担心 09/30 08:37
19F:→ is1128:会遗失的问题,你应该要请他寄保值物品 09/30 08:38
20F:→ is1128:我觉得他没有错,你应该找邮局求偿才对 09/30 08:38
21F:→ myoglobin:我有点不懂i大的逻辑,为何这个风险需要由消费者来承担 09/30 19:01
22F:→ myoglobin:为何不应是卖家去作保值保障他自己呢? 09/30 19:05
23F:→ myoglobin:卖家对顾客负责我想这是再简单也不过的道理吧 09/30 19:06
24F:→ myoglobin:碰到问题却推托给顾客,试问有多少人能接受呢? 09/30 19:08
25F:→ sggs:理论上卖家应该做保值啦,不过他不吐钱只好叫法官逼他吐 10/01 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