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ck2008 (dan)
看板consumer
标题[问题] 消保法问题
时间Mon Sep 15 11:33:30 2008
就是...我有一位朋友,他在今年的2月台北国际书展的时候,去参观,被一家 叫 畅谈
文化公司的销售人员拉进去推销,
销售人员推荐了 再现台湾历史、再现世界历史套书(各100本)给他并拿几本书给他看,
他表示要再回去考虑考虑,隔天再说。
销售人员说只有第一天有优惠,
要他当天就买(且加赠世界之最地理套书、及台湾百年人物志vcd光碟)。
又跟他说一套只要870元的优惠,两套是1740元,
但当时我朋友不知道这些是分期付款,且是分成36期的,
误以为很便宜,就说要订购。
销售人员帮他填写了 书籍订购单,只给我朋友写了另外一张分期付款单(亲自填写)。
且销售人员帮他填写完书籍订购单後,要他签名,
并未告知後面有定型化契约存在且未给他看。
(定型化契约对消费者相当的不利!!!)
填完之後,
销售人员才告诉他,870跟1740元是分成36期(3年)的价钱。要他在现场先缴第一期价金
1740元。
事後,过了一个月,我朋友想要退订该两套书籍,
有向台北市政府观光传播局申诉,
但对方来信表示不能退订,展场不适用7天的监赏期,
只能换书,
又换书只能换到跟原来一样价钱的书籍,且说他已经满20岁。
对方还写信给他说不缴交分期价金要提出告诉,
他只好又继续缴了第二期1740元,
且换成了其他的3套书籍。
现在那三套书对他而言没有用处,
且他不想继续支付价金了,
他能主张什麽?
还是根本没法主张?只能继续的支付价金?
我在网路上也有查到相关类似的案例,许多人也是一样的情形。
以下为该网址---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8021803783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306021202521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article?qid=1707021406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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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26.49.161
1F:推 hiturtle:其实你说不知道有点OOXX..用想也知道1740能买200本的书? 09/15 11:40
2F:→ hiturtle:当废纸论斤来卖你也不止1740吧@@ 09/15 11:41
3F:推 legist:楼上你要体谅众生呀 总有少数人没你这麽聪明灵光又有智慧的 09/15 11:43
4F:推 depravity:1.过了一个月就算适用也没有 09/15 11:46
5F:→ depravity:2.除非你能证明当初是说"总价"1740不然请认命 09/15 11:47
6F:→ depravity:3.签字不把整份合约看完不怕被卖掉啊 @@~ 09/15 11:47
7F:推 hiturtle:那换的方式说吧.合约你都签名了.请老实的照合约内容付钱 09/15 12:52
8F:→ hiturtle:吧.合约内容你签名就表示同意,不然合约你签名作什麽=-= 09/15 12:54
9F:推 tjustic:总之消费者要睁大眼睛就好了!避免类似的情形再度发生。 10/05 13:29
10F:→ tjustic:多注意这家公司喽!台湾消保会网站也有说这间公司枉顾消费 10/05 13:30
11F:→ tjustic:者的权益。 10/05 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