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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网拍商品不准退 消基会:「东京着衣」违法
时间Thu Jul 24 18:03:24 2008
网拍商品不准退 消基会:「东京着衣」违法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724/52/13u14.html
网路购物是近年来盛行的交易方式,但透过网路消费者无法真正看到实品,等到收到商
品後,常常发现与想像不符,衍生出不少争议。但是却有许多网拍业者,直接注明不接
受更换款式或退款,让许多想退货的买家心有不甘。
根据资策会调查,目前86%女性网友有网路购物经验,不过有不少人常常买到与网
拍图片明显不符的商品。就有一名网友反应,她在网拍买了一件红色上衣,收到实品却
发现是桃红色。但业者却注明不接受更换或退款,她怕卖家会给负评,所以至今还不敢
拿去退换。
消基会表示,常接到民众投诉在网拍买到瑕疵品或尺寸不对的商品,但卖家却不愿
退货或更换,甚至有卖家自订违法的条款。其中Yahoo!奇摩的超级卖家「东京着衣」,
网站上的退货条件写着:「无法接受美眉们以不适合、不喜欢、跟想像不同等理由要求
更换颜色、款式或退款。」
消基会代董事长谢天仁表示,根据消保法第19条规定,民众透过邮购若买到不喜欢
的商品,在收到的7日内可以无条件退回,不须说明理由或负担任何费用。
谢天仁提到,这种卖家应该都属於企业经营,适用消保法第19条第2项规定:「邮
购或访问买卖违反前项规定所为之约定无效。」业者片面取消消费者受法律保障的7天
监赏期,或限制退货办法,并没有法律效力。
除了「东京着衣」外,Yahoo!奇摩拍卖和露天拍卖两大卖场中,有不少业绩破万或
拍卖物品达上百种的业者,也都以不能退货来限制消费者,明显违法。
另外,目前网路平台都没有清楚注明该网路卖家是否有营业登记证,或为个人卖家
。消基会董事孙立群就痛批,像Yahoo这些拍卖平台都藉此营利,但收费後却没有尽责
为消费者把关每个网路卖家,万一衍生出消费问题,应该要负连带责任。
消基会呼吁,这些大型拍卖平台应该对网拍业者严格管理,甚至清楚注明网拍业者
是否领有营业登记,让民众购买前能多些考量与保障。而不是放任卖家自订违法的退货
条款,侵犯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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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5.228.2
※ netsc:转录至看板 forsale 07/24 18:33
1F:→ monologist:意思是未达营业登记门槛的,就不算是企业经营者吗? 07/25 01:07
2F:推 magicgreet:对於色差的分别本来人都会不同... 07/29 20:36
3F:→ hahalianhua:照消保法消费者真能退的话,那卖家有权利给买家负评吗 06/20 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