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pravity (喵)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请益] 以赠品名义行推销手机名义之实
时间Sat May 17 02:43:22 2008
※ 引述《jerryomi (shin)》之铭言:
: 应该是,收到中奖通知後,到原抽奖地点,业者拿出手机後签合约。
那业者说的没错...这是实体交易没有七天监赏期
假设你不认为那是赠奖活动而要当做推销
那这情况和在路上被拉住的访问买卖情形并不相同
而应该视为和广告类似的邀约引诱而非在被访问的邀约
简单想就像你收到一张传单,然後自愿走到店家购买一样
在这从你收到到你到店家为止你有充足的时间考虑
这点和在路上被拉住进行推销可能思虑不周是不一样
所以不需要给予七天的监赏期(你听过自己拿传单找上门还有监赏期吗)
该业者说的没错合约可以不给退,手机有问题再换
如不想要手机约请自行认命解约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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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5.181.120
※ 编辑: depravity 来自: 59.115.181.120 (05/17 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