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nail (心很苦)
看板consumer
标题[请益] 请问加州转让问题
时间Sat Mar 15 14:01:08 2008
我於去年购买了一个转让会籍
原本的主人是因为脚受伤不能继续运动
当时我们各付2500转让费给加州
可是今年2月
我因为工作的关系必须搬到新竹居住
(现在已在新竹工作)
所以我向加州提出转让申请
原本客服跟我说提供在职证明即可
後来我去申请当天客服经理不在
柜台请我留下资料及在职证明
说明会请经理回电
过了两天
有位客服小姐与我联络
她说我的会籍已经转让过一次(去年)
所以这一次我已经无法转让了
我向她说明我的原因
并表示愿意支付5000元转让费
并非恶意转让
但加州部分坚持「会籍本来就不能转让」
当初是因为原本的主人脚受伤无法继续使用
加州方面才破例让她转让
若我的会籍没有转让过
他们也可以破例让我转让
我跟客服说:可是合约上面并没有这样写
没有写不能转让
也没有写不能二次转让
合约书上只有解约的规定事项
客服就开始重复以上她说过的话
我也觉得跟她继续讲下去似乎不会有结果
想请教有经验的板友
我可以如何处理呢?
如果我有机会回台北
我会办理暂停之後再回去使用
但是我之後会结婚并定居在新竹
所以我不可能再回去使用了
当初签订合约时
也没有业务告知我不能二次转让的事项
若当初我知情
我也不会冒险买转让的会籍了
谢谢大家
希望有人可以指点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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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w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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