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llenilj (水母)
看板consumer
标题[心得] 网路购物7天内却不给退-结果
时间Thu Jan 24 19:18:35 2008
来报告结果
今天中午看到大家的回文
我就请我朋友直接上消保会的网站申诉
政府单位选台北市政府
申诉的店家是写YAHOO购物中心兴奇科技
申诉内容如下
1/17 在YAHOO购物中心订购XXX商品
1/18 收到货品,不喜欢,故联络退货
1/23 YAHOO以「已在网页上标示:特价品不得退换货」的理由,拒绝退货
根据消保法第19条
邮购或访问买卖之消费者,对所收受之商品不愿买受时,得於收受商品後
七日内,退回商品或以书面通知企业经营者解除买卖契约,无须说明理由
及负担任何费用或价款。
故申诉
结果
下午5点多
宅急便就来收退货了!!!
申诉有效、效率真高!
--
忘记在申诉内容里面写,要求YAHOO在网页上撤掉「不得退换货」的错误讯息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202.26.1
※ 编辑: ellenilj 来自: 210.202.26.1 (01/24 19:19)
1F:推 ivysky:good job! 01/24 21:54
2F:推 isayyes37:大推 02/21 06:17
3F:推 scsip:请问Yahoo如何退款给你阿? 03/12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