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tmilk (on my own)
看板consumer
标题[问题] 网路拍卖强迫购买之问题
时间Mon Jan 21 23:51:01 2008
这几天发生的一个事件
由於整个过程比较冗长
如果有需要我再po上来
简单的说明:
买家在我的卖场提出交换物品的要求
我选了一个差不多等值的商品(都是鞋子),说明互不贴
买家同意。
差别在於 我有说明我的商品为二手商品 买家的为全新品
买家只询问外表状况如何 穿过几次(回答不到十次)之後同意交换
我收到鞋後,(由於我认定买卖已成立,於是我将鞋带孔穿上的一个条码小卡给拆除)
并套上在家中试穿,套了一些裤子搭配,并看了一下电视,大概一二个小时的时间
除条码卡外球鞋内的小贴纸也稍有损伤,除此外球鞋与原寄来时状态无异。
之後到寄回给买家都没有再碰过。
买家收到我寄出的鞋後传简讯给我,说认为我描述不实,觉得商品新旧程度不符,
要求我退货或倒贴八百元
问题1:
请问买家如此要求是否合理?
其後我也不想引起纠纷,我也不觉得我有不实的行为,
但我也不想再做现金的支出,也想赶快解决,
於是我提出另一个方法,就是我将买家寄回来的鞋再寄还给他,
然後我向买家交换他卖场中的另一个鞋(比原本我们交换的鞋价值大概少了一千元)
这样子希望能心平气和尽快结束这些交易。
买家提出我再贴200元运费并先寄出的要求,
买家确定收到後即寄出那样价值少一千元的商品,
我虽不甘但也同意。
隔天寄出鞋子
买家又以简讯告知认为那双鞋已成为我穿过的二手鞋,希望我汇款2500元给他
他再将我原本的鞋和那双他认定我穿过的二手鞋寄回。
我回答我只有在家试套过,买家一直重申我试穿也不该将鞋码卡及贴纸拆除
认为我在放马後炮,不面对事实,(买家留下的意见)
希望我尽快汇款,否则将到我收件地址亲自来找我,(买家的说法是为了一句正义)
所以我也很急,希望快找出方法解决。
问题二:
请问当第一次交换买卖双方同意後,我收到鞋子是否有权利使用?
当买家反悔时,我寄回原物品,
它是否可以以自身认定我使用过那双鞋而逼迫我强制购买?
如果上一句的答案是肯定的,
那还想请问如果商品本身和原先状态无异,只是鞋码和贴纸的问题,
他是否仍然有逼迫我强制购买的权利?
请给我一些意见!谢谢。
ps.现在我的鞋,及他认为我穿过的鞋使得变成二手鞋的鞋,还有後来我选择的那双
价格较低一千元的鞋 ,三双都在它那边,我并无意图侵占任何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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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224.192
1F:推 stupidpig:我觉得"否则将到我收件地址亲自来找我"听起来很可怕耶 01/22 16:04
2F:推 dodow8889:不要理他就好...她来烦你就报警~~ 01/22 16:10
3F:推 sexbeertw:报警要用什麽名义? 01/22 17:28
4F:推 dodow8889:有陌生人在我门外(按电铃骚扰之类的),疑似对我有不良企 01/23 08:48
5F:→ dodow8889:图....>< 不知道警察会不会不鸟..Orz 01/23 0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