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rorinpns (什麽鸟鸟跟鸟鸟)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问题] NOKIA 手机 一个月就故障
时间Thu Oct 18 04:33:05 2007
: 其实我也了解今天争议的地方在哪,就是两边都很难举证是对方的责任:
: 公司方:
: 检验结果就是受潮了嘛,所以一定是消费者的责任
: 消费者方:
: 我明明就没有让手机受潮,你今天为什麽不肯负责??
: 今天其实老实讲我也不知道原po有没有说谎或是他的使用习惯到底会不会让手机受潮..
: 我只想问:当你真的没有让手机受潮,但是在保固期内手机就是坏掉了
: (不要说不可能,良率的问题),
: 结果公司不肯负责,那你是不是还是摸摸鼻子说:我没办法举证,所以我要认赔??
: 很多事,别人遇到跟自己遇到是不一样的.....有时候将心比心一下还是会比较好...
主张有利益的人,要负举证责任,民诉277定有明文
今天买卖成功 买家也买回去一段时间 用了一段时间
说东西有问题 要卖家赔 当然是买家要证明「买的时侯东西就有问题」
而不是要卖家证明「卖的时侯东西没问题」 有点混乱焦点了吧
有归责事由才能请求损害赔偿或负担瑕疵担保责任 要归责 就必须证明对方有故意或
过失 怎麽反而要对方证明自已没有故意跟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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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若改变,你的态度跟着改变;
态度改变,你的习惯跟着改变;
习惯改变,你的性格跟着改变;
性格改变,你的人生跟着改变。
※ 编辑: yororinpns 来自: 61.31.23.141 (10/18 04:34)
1F:推 hiturtle:不用多说了啦.多说只是可能会多被版上的人攻击.多说何用 10/18 10:19
2F:→ hiturtle:在说原PO只会回.我上面的话要重复几遍?就让原PO去当他的 10/18 10:19
3F:→ hiturtle:可怜受到厂商欺压的消费者.反正大家说那麽多.千错万错.我 10/18 10:20
4F:→ hiturtle:都是我们的错.因为原PO在这事上一定没错.( ′-`)y-~ 10/18 10:22
5F:→ hiturtle:而且这个版也只能有支援消费者的声音.因为版名很明确写了 10/18 10:24
6F:→ hiturtle:明哲保身.所有没办支持原PO的言论应就此打断都不用在说了 10/18 10:24
7F:推 LavenderSky:还要我重复几遍,事实:产品故障。 10/18 10:47
8F:→ LavenderSky:依照该公司所"承担之保固条款",该公司当然负产品保固 10/18 10:47
9F:→ LavenderSky:之责。如该公司欲排除该公司所应负之保固责任而归责於 10/18 10:48
10F:→ LavenderSky:消费者,当然要由该公司负举证之责, 10/18 10:48
11F:→ LavenderSky:这不是跟您最後一段话的意义相同吗? 10/18 10:49
12F:推 legist:难得板上有战文 科科 这样应该会提高人气吧XD? 10/18 17:50
13F:推 hiturtle:(  ̄ c ̄)y▂ξ我了解了.原来LA你就是原PO.原PO就是你啊 10/18 18:23
14F:→ hiturtle:难怪你会那麽机动的攻击小弟.连问的问题都要用分身ID才敢 10/18 18:23
15F:→ hiturtle:真是有头有脸.正大光明啊╮(′~‵〞)╭总算是死的明白了 10/18 18:24
16F:→ hiturtle:(  ̄ c ̄)y▂ξ我以後回文应该也要学你用分身ID.这样攻击 10/18 18:27
17F:→ hiturtle:人时才能不留痕迹.让人死的不明不白.真是高招..笔记中... 10/18 18:28
18F:→ legist:楼上如果是说我的话 真抱歉 我从来没有这种闲时间 XD 10/19 00:07
19F:→ legist:我只是随着乡民来看热闹的 我一向自负文责的 从不免洗呀~ 10/19 00:08
20F:→ legist:啊我看错了XD 你说LA是原PO哦 这个我就不知道啦XD 10/19 00:08
21F:→ legist:要跟hi大大抱歉一下罗 是我眼残 @@ 科科 10/19 00:09
22F:→ yororinpns:卖家要负责 要求利已事实者为你而非厂商 当然是你要 10/19 03:42
23F:→ sggs:某legist请勿乱入...想睡觉就去睡...XD 10/19 08:48
24F:→ hiturtle:囧.下次小弟会打完整的ID.免的让legist大你误会了..囧 10/20 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