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YJS (真的很爱乱抢~囧)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抱怨]白猫黑猫一样黑!
时间Sat Oct 13 21:39:18 2007
恕删
: 我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不知道有人可以给我解答吗?
: 我刚刚也有打去找那位先生,
: 他说:「当初讲的赔偿金里并不包含运费,所以,不赔运费。」
: 这样,真的合理吗?我还有办法申诉吗?
如果黑猫的经营制度没有改的话
你应该有签一张制式化的文件 内容大概是你已经收到多少钱的赔偿
然後她们已经尽到巴拉巴拉了~
那你就应该没办法再申诉了!
如果你还没签,那你打去台北问问吧@@||
理论上你应该可以全数要回。因为其实他们蛮怕客诉的!!
我当初也是类似的状况,不过我的是延迟寄送且物品消失!!!
我先说说我的处理方式~
1.找托运条款
*2.打电话追货,且确定延迟寄送可以赔偿。
(物品损毁请跳过)
3.打电话客诉。
a.先打该区的负责据点单位。
b.如果推皮球的话,直接打总公司的客服电话。(黑猫不确定有没有,我没打过)
c.马上留下你的姓名电话,叫他打给你。
4.用力的抱怨,说你因为这个事情所以造成了巴拉巴拉的损失(当然不需要太夸张)
然後叫他查完跟你连络。
*5.该区的营业所的最大的那个会马上打电话来跟你道歉
(如果你被推皮球且打到总公司客服的话,她们会马上要求该营业所负责人查明)
6.重点来了!!!"""叫他赔"""这时候你的托运条款就用上来了!!
因为几乎所有的营业员都不清楚相关的规定,他们只会想要快速了事。
(至少在延迟寄送这块,他们只会想要道歉然後马上把货送到就没事了)
7.谈妥赔偿,签名拿钱。
以上是我的处理过程,那以下说明一下经验。
1.找托运条款是确保自己的立足点,因为几乎所有的托运条款都是为他们设的,
你要吵架一定要有理。
黑猫条款:
http://www.t-cat.com.tw/artic1.do
唯一一条能要赔偿的是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一、因货品遗失所产生之损失,运送人将按货品之价值(於发送地之货品价值,以下
同),於其责任限度额新台币贰万元整(以下称「限度额」)的范围内赔偿之。
二、因货品毁损所产生之损失,运送人以货品之价值为基准依其毁损之程度,於限度
额的范围内赔偿之。
三、因货物迟延送达(系指货品未於送达预定日交付,但运送人已以『不在连络单』
通知者不在此限)者,运送人对托运人发生之损害,则於运费之范围内赔偿之。
四、如有同时发生货物遗失、毁损、迟延送达所产生之损赔总额计算,运送人亦仅於
限度额之范围内赔偿之。
五、除上述规定外,运送人对任何间接损失皆不负赔偿责任。
我当初适用的是第三款。所以我最後拿到了运费。
2.打客服电话。
因为自己所学刚好是交通类+物流类,也常听物流类的一些演讲,所以突然觉得所学
能够应用,真是快乐@@||
(所以以下经验都是那些演讲的人说的+实地验证过XD)
先打分区服务电话是因为分区会比较能处理你的事情,但打总公司就等於是跟总公司
申诉,宅急便人员就会被记点,所以我比较不倾向打总服务电话。但是如果推皮球
的话就直接杀了啦! (我打过黑猫(分区)、新竹(总公司),其中新竹货运客服效率最棒)
黑猫的话我不确定台北那只电话是不是总服务电话。
3.要赔偿,因为你的状况应该是可以配合第四款,但是第九条第五款有说不可抗力的
交通因素时运送人得免於赔偿,所以这时候你就要凹了啦@@
4.叫黑猫打给你。不要傻傻的用自己的手机讲长途电话,留下你的姓名电话,
叫他回CALL你。想当初我第一次发生这种事情的时候,也花了我不少手机费。
後来就学聪明了。
5.拿到赔偿後应该是会签名,证明他已经负责了。
※ 编辑: JOYJS 来自: 140.116.142.56 (10/13 21:43)
1F:→ JOYJS:对了~我当初有指明叫营业所负责的主任?来跟我谈~ 10/13 21:45
2F:推 FoxStar:谢谢您详细的回答!受益良多…可是…我室友已经收钱签名了 10/13 21:45
3F:→ JOYJS:因为当初处理的人很想随便了事,所以我都直接找最大的= = 10/13 21:46
4F:推 JOYJS:签名後大概就没救了吧~冏~我是没有在签名过後继续抱怨过~ 10/13 21:52
5F:推 sggs:帮m 10/13 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