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tiyahoo (Fcuk民粹党)
看板consumer
标题[问题] 我被坑了好几万块, 该怎麽办?
时间Wed Aug 8 06:31:33 2007
各位好
本人在6月13日委托XX有限公司代购一件我在美国Ebay得标的物品(价值美金$1240含邮,
我预付了NT$29000,等东西到了再补给他们一万多元),当这家公司用Paypal付费後,Ebay
卖家提供了一个USPS的追踪编号,也显示说东西在巳经收到......但到现在我却收不到
东西。
而我女朋友也在同一家公司以她自己的帐号and银行帐户委托他们代购一件物品(价值
美金七百七十多块,巳预付了NT$29000),东西也在今天巳经抵达台湾。
当我今天代我女朋友领取这件物品的时候,他们却说要我补给他们尾款一万多元,否则东
西不会给我。经过一轮激烈的讨论後当我提出要找消保官作处理时,他们语气很不好说要
对我女朋友的物品作(好好的)处理,他们损失一万多块没关系,因为我会损失更多的话。
他们还说要我明天汇一万多块给他。请问我要该如何处理?我巳经向消保官提出申诉,接
下来该怎麽办?
简单的说
我在Ebay标了一件东西------>委托他们处理----->东西弄丢了(他们有说他们在收件的
日期并不在家,而且卖家有提供USPS的追踪编号)
我女朋友也在Ebay标了一件东西------>也委托他们处理---东西今天抵达台湾------>他
们不给我拿----->要我补给他们尾款一万多元----->我提出要找消保官作处理---->他们
语气很不好说要**处理**她的东西
欠款:虽然我欠他们大概$11000,但是东西却还没收到
我女友欠他们$3000
请教一下
1)虽然东西是用我自己的帐号标的,但是一切後续的处理(包括在美国的汇款,收件,寄送
到台湾)却是由他们负责。请问他们需不需要负责?
2)他威胁说要我补齐尾款,否则他们不会给我女朋友的物品,在法律上成立吗?
3)假如不成立的话,我该如何才能领到我的物品?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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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25.162.53
1F:推 b04s30:简单来说 是 你的东西 对方说你收到了? 而你没收到 08/08 08:59
2F:→ b04s30:对方却要 把你女朋友的东西 扣住 直到 你付完二样余款? 08/08 09:00
3F:推 antiyahoo:对方(代标公司)说他们在美国的分公司并没有收到物品。 08/08 09:09
4F:→ antiyahoo:但是美国的卖家有提供USPS的追踪编号, 08/08 09:19
5F:→ antiyahoo:而且对方跟卖家来往的信件中有堤到他们在收件日不在家, 08/08 09:20
6F:→ antiyahoo:回来时却找不到包裹。对方坚持是我跟美国卖家的问题, 08/08 09:21
7F:→ antiyahoo:要我归还剩下的欠款才给我女友她得标的东西。 08/08 09:21
8F:推 tompy:一件归一件吧,你女友的东西跟你的东西有何干?用这种下三路.. 08/08 10:00
9F:→ tompy:把那间公司的名字公布吧 08/08 10:01
10F:推 antiyahoo:买对股份有限公司 (www.myday.com.tw) 08/08 10:16
11F:推 netsc:不知道是否可以参考1225篇? 08/08 10:22
12F:→ netsc:按/ 搜寻 展场 08/08 10:23
13F:→ netsc:推错篇了...Orz...要推上面那篇才对... 08/08 10:24
14F:推 inzan:这公司听来很不合理的感觉...还有感谢楼上的热心:p 08/08 20:51
15F:嘘 CKT0804:这内容似乎与事实不符喔 08/14 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