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epopo (小天使)
看板consumer
标题 歹徒越骇,奇摩越赚?!--我的亲身经历二部曲
时间Fri Aug 3 23:58:04 2007
(接续上篇)
[ 媒体披露与奇摩回应 ]
对於奇摩公司的粗糙管理模式,本人深感人身安全受威胁,事发当时立即向该公司
发出存证信函(副本寄交消费者文教基金会),并且与各大媒体联系,希望能让大众了解
此事的严重性,并且督促奇摩公司改进。
然而,媒体於7/28披露此事後(请见当日自由时报财经综合版,或参考下面网址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jul/28/today-complain2.htm#),我们
看到
奇摩公司的回应毫无改进及检讨的诚意,只是一味地将责任完全推卸在使用
者身上。
奇摩方面声称
「一般使用者反应反映帐号遭盗用,都会停权」,然而我翻
遍网友们的受害经验,几乎没有一个是立即被处理的,都至少拖拉数个小时到几天都有。
而且,奇摩客服上班时间只在周间星期一至五的上午9时至下午6时,针对空窗期犯案,
又仅提供服务信箱报案,且效率差得令人难以置信。所以,推说我的事件是因为偶发的
停权系统故障而延误,我个人认为,那只是个说词罢了。
此外,奇摩亦表示
「买家若遭诈骗产生的财物损失,则适用买卖家保障方案」
,对此,我也有很大的疑惑。事实上,所谓「买卖家保障方案」附带许多
不合
理的但书(可参考:
http://tw.help.yahoo.com/auct/policy/protection.html)。
以我这次被盗用的状况,这个歹徒采取的是「货到付款」,
完全不受买卖家保障方
案的保护。不知是否有人成功由此保障方案获益过?在我看来奇摩的这项回应毫无实质
意义,所谓的安全保障看来比较像是幌子。
再来,奇摩公司解释
「取回原有帐号必须签下切结书,是因为帐号被盗用,很
大一部份原因是使用者的资讯安全问题」。那麽奇摩的意思是什麽?是说,发生任何问
题,都是使用者的错吗?都是使用者平时没有定期扫毒、更新病毒码、把帐号与密码交给
他人,点来路不明的网址,才会造成帐号被盗用吗?而实际上,我可以确认自己平时习惯
良好,防毒软体也都购买正版,那麽我们是否可合理怀疑是奇摩公司内部管理有问题呢?
一个有企业道德的公司,应该先检讨自己内部的疏失,当歹徒猖獗的时候,做好
安全宣导及安全控管,并做好紧急危机处理,而不是把全部责任都推到使用者身上。
[ 奇摩公司的管理问题 ]
YAHOO!奇摩公司拥有广大的网友群,其收费拍卖网站
每天24小时都有金钱
交易的商业行为,却
只提供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的客服联络电话,网
路的通报处理速度亦非常缓慢,无设置24小时紧急客服联络中心。
许多歹徒便利用
每日的空窗期,和周休二日的时间犯案,致使受害者发现问题而求助无门,并可能在此
期间造成更多人受骗上当,必须自行寻求司法协助。甚而,即使受害者於客服中心上班时
间致电请求紧急协助,也未获立即妥善的处理,一再拖延。
YAHOO!奇摩公司自从去年起,开始对使用拍卖功能的卖家网友收取刊登费、手续费、
广告费,却不能维护基本卖场的基本安全,甚至在发现危险时迟迟不关闭帐号或将商品下
架,纵容歹徒继续犯案,导致使用者陷入极度恐慌,等同於协助犯罪,让歹徒有恃无恐。
奇摩公司不断增收服务费用,却不相对提高使用安全性,那麽其平台管理的角色
和安全政策究竟在哪?这种只想赚钱而不管顾客权益与资料安全的的心态,让人存疑。
消保法第7条明文规定:
「提供服务的企业经营者,於提供商品流通进入市场
,或提供服务时,应确保该商品或服务,符合当时科技或专业水准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因此业者需负起责任,做好系统管控工作。奇摩公司若没有能力提供足够的客服人力
处理问题,就不应该无限制扩张其营业的功能。该公司自去年开始对网友收取各项拍卖费用,却不愿维护卖场的基本安全,纵容歹徒犯案,协助犯罪,罔
顾民众安全,毫无企业道德良心。
此外,本人在事发时已经报案处理,但相关单位侦察的结果,以及从过去网友受骇的
历史经验来看,此盗用者不但为惯犯,且属於集团模式,为什麽他们可以不断作案犯罪,
却不能将之伏法惩戒?有个关键因素为,这类帐号盗用者常透过境外IP来作案,因此即便
报案侦察,相关单位受限於当前法令,亦无法将盗用者绳之以法,再加上许多使用者息事
宁人的心态,也造成这类案件检举与处理上的困难。
盗用者显然很了解这样的法律漏洞,与人性心理,再加上熟知平台管理者的处理态度、
安全漏洞问题,根本肆无忌惮!简单说,
会员数量庞大、盗用简单、这批被发现再
盗下一批、相关单位、受骇人都莫可奈何,干嘛不继续盗用!?此盗用者心态实属可恶
,但此一事实更凸显平台安全管理的严谨和精进,有多刻不容缓与重要!
毕竟不论主客观事实或於情理角度,使用者均非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设备机器和资源
都不足以和平台业者相比较,根本不可能完全负责与应付盗用者的恶意技术犯罪!而且,
以奇摩公司的案例,对於帐号功能权限的处理条件与方式,明显刻意隐瞒与刁难使用者
(帐号申请之契约,没有条例声明、也没有在相关网页公告),严重影响使用这权益。
因此奇摩在管理上,非但不愿正视自己的安全管理政策问题与责任,造成使用者申诉无门
、然後又用不合理、不透明化的规定限制綑绑,让使用者不能主动主张自己的帐号权益、
以确保使用上的安全,让发生问题只能自己自认倒楣、忍气吞声,真的相当委屈。也暴露
在这样的多重障碍下,使用者自身网路资料的安全性,几乎实际是被架空了。
(待续)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2.18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