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phieli (苏菲哩)
看板consumer
标题[心得] 惊悚的饮水机自燃事件
时间Mon May 14 23:02:55 2007
5/13日凌晨 家里的饮水机在四点半时起火燃烧
睡在隔壁房的阿公因为睡不安稳,发现红色的火光赶紧起床灭火~
邻房的我跟阿妈听到阿公烧到手的惊呼声
奔出房门查看~阿公已经将电源拔除
阿妈赶紧泼水灭火
事後我随即拍照存证
残骸的照片
https://i.imgur.com/7ZezKRF.jpg
https://i.imgur.com/soidiPH.jpg
(针对该厂商的名称资料已做了马赛克处理,
为了不在没有监识原因的状况下构成名誉毁损)
14日家人连络厂商,对方马上允诺前来处理,据说态度很积极礼貌.
(看到照片可以注意到木板隔间,因此若没有及时扑灭火势,
照巷子里整排密集的平房结构来看应该会上社会新闻)
我在中午时先询问消基会应该怎麽处理比较好,
(花掉整个午休的通联流程如下)
消基会:要请消防队作监识报告才能进行接下来的求偿动作
↓
台北市消防局火场监识课:请先打119报案,作备案与监识处理
↓
119:阿你都自行扑灭火势了,就自己处理残骸就好了
↓
(然後我再去询问离家最近的消防分队)
↓
消防分队:(为难地)我们只负责出勤没有负责监识~给你大队的电话问问看
↓
消防局第X大队:(稍微花了一点时间)我们没有接过这种监识的报案耶,
而且一般案例来说,民众报案是申请火灾证明~
要申请监识需要承办人员午休回来,那请你晚一点再打来问
因为我妈表示内胆还有水,我们不是放任饮水机空烧加热,
据他说也没看见什麽安检标章,这还是标示94年生产的新机型!
我朝向机器本身是否设计不良去做厘清,赔偿金额多少是其次的问题,
如果让设计不良的机器继续使用,那下一次要烧的会是谁家?
後来午休结束了,我把第X大队的电话留给我妈,还叮咛他厂商要监识请在我们家里作,
残骸不要被他收走~还可以保留法律追溯权,我一心要这间厂商正视这种问题
在下午一点半时积极的厂商就来了,付出两万元的赔偿,我的阿公阿妈就接受了,
(本来对方还只出了六千元的赔偿金额)
最後残骸也被厂商带走,算是私了......到了晚上之前我都不能释怀...
直到找了消费者保护版,发现走到要举证是机器设计不良、
要厂商保证不再有这种事情发生,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而我只打了一个中午的电话得不到热心的帮助,就已经心生倦意了~
下班前得知两万元和解,一阵怒意袭上心头,还被同事酸了一句:
难道你以为台湾人命很值钱?你以为现在还有什麽正义可言吗?
最後我也只能来板上PO一篇恨文~
能够保护消费者的,恐怕还是消费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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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水机让我全家都成了惊弓之鸟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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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8.229.86
1F:推 sggs:有证据在手爆水果找消保官都行,现在私了就当花钱买经验吧 05/14 23:10
2F:推 ivysky:明天上班时间,先打1950,指定找消保官,请求提供意见吧! 05/14 23:18
3F:推 ivysky:或许消保官能协调请出火场监识课人员做监定? 05/14 23:19
4F:推 legist:阿公阿妈接受两万块赔偿 也同时为善良的消费者下了一个注解 05/15 02:46
5F:→ legist:善待他人就是对自己残酷 只可惜这个社会中的大多数人都是 05/15 02:47
6F:→ legist:善待他人 然後心中吞下他人回报的残酷 作为哀愁的结语呀... 05/15 02:48
7F:推 ivysky:还是很想知道这种电器小火灾要请哪个单位监定... 05/15 16:04
8F:推 ivysky:若厂商未能改善,很难不会再有他人受害,未及时灭火而成钜灾. 05/15 16:05
9F:→ sophieli:今天询问过消保会了,承接人员是解释说消保官只会帮忙处理 05/17 18:31
10F:→ sophieli:求偿的纠纷,并无公权力监督厂商或者要求监识 05/17 18:32
11F:→ sophieli:顶多是联络商品检验局针对厂商的生产验货罢了 05/17 18:33
12F:→ sophieli:意思是厂商若有意愿赔偿和解,就不用再请出消保官或者打官 05/17 18:34
13F:→ sophieli:司走法院了. 05/17 18:34
14F:推 nittakutsp:之前除湿机事件也是靠大家举证才知道设计的不良! 05/17 23:12
15F:推 c7ht:除湿机事件 後来是确定设备设计不良的问题 07/06 22:06
更新照片连结
※ 编辑: sophieli (59.126.165.230 台湾), 12/11/2019 09:4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