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niFish (闪光鱼)
看板consumer
标题[情报] 常用的消费者应该知道的知识...
时间Mon Apr 30 14:54:13 2007
大家好,小的先前因为一些事件,所以在消基会服务约3个月左右..
这几个月在看一般民众申诉的案件,发现有些观念需要被建立..
所以在这里整理一下,有些可能需要讨论....
*基本常识类:
Q1:什麽是"消费者"??
A1:消费者是指最终端的使用者
Q2:xx货运把我们公司的东西寄丢了,他们不负责怎麽办
A2:业者vs业者,并不是消费关系,你走错地方了~孩子..
Q3:消基会里头有消保官吗?
A3:消保官不在消基会里头,消保官是政府单位,消基会是民间团体
Q4:行政院消保会和消基会有什麽不同??
A4:行政院消保会是政府单位,有执行的公权力..
消基会是民间公益团体,帮忙替消费者和业者间协调,主要收入来源是"捐款"
*一般买卖类:
Q1:我去店家买xxx,回来不喜欢,我可以退吗??有七天监赏期??
A1:不能退,也没有监赏期,除非店家本身服务项目有提供退换货,
依业者规定。
Q2:我在网拍买东西有没有七天监赏期??
A2:消保法规定是针对"企业经营者",若网拍的东西是那种二手出清
或是单纯脱手类的,就没有适用消保法,依该卖家卖东西的性质来判定
Q3:买到的东西有瑕玼怎麽办:
A3:店家有义务要帮你处理,不过退钱、换货、维修依业者规定,不过
短时间换新品几乎都是共识,记得不要拖太久,愈快愈好,不然无
法证明是一买来就坏的就麻烦了
Q4:我跑去店家买东西买贵了,能不能要求退钱
A4:你想太多了,各人造业各人担..(合掌)
除非业者有提供退钱的服务,例:家乐福
Q5:我被拉进专柜被推销後买了想退怎麽办:
A5:七日内凭购买证明可以无条件退钱,最好是在七日内寄存证信函书面告知
不然业者可能会装死,记住喔!!口头没有效力..
Q6:承上题,若我是受到邀约然後自己走进店内买东西怎麽办?:
A6: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若是这种情形,业者会靠北说是你自己走进来的..
基本上这招行不通,这样还是访问买卖,但业者不理你你也没办法,
只能向消保会或是消基会投诉,然後经过漫长的协调,才可能会有完善的结果..
所以最有效的方法,就是「
不想买就当场拒绝,对别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酷」
Q7:若我可以退货了,我要准备什麽东西??
A7:要持当初的购买证明,而且东西要恢复原状,让业者可以重新包装重新上架,
相关规定要参考民法259条,因为法条太麻烦了,简单来说..
若退货的东西有损坏(原先有瑕玼的不算),或是使用过无法恢复原状的(像保养品)
必须自付担一点费用。
Q8:我买东西付了订金,然後我不想要了怎麽办?
A8:付了订金,若要解除买卖契约的话,若是原因出在消费者这边
业者有权没收订金,当然看老板愿不愿意还你;
若是原因出在业者,可以以民法249条要求返还2倍的订金
*补习班退费
Q1.我报名後不想上了退费怎麽办??
A1.这要分几种情况说明:
1.未开课:
依照各地区的短期补习班管理办法为主,高雄市:开课前是退70%
2.已开课,但不到1/3:
依照各地区的短期补习班管理办法为主,高雄市:开课未达1/3是退50%
3.已开课超过1/3:
无法退费...
Q2:我报名美容课程,退费是以什麽为标准??
A2:美容课程和补习班的完全是不同的东西,若是被推销的话,
依消保法第19条在七日内可无条件退费,但是若有使用产品的话..
可能需要付担一点产品费用。
若是自己跑去报名的话,就没办法了,除非该课程造成身体不良影响
要持有证明文件,要求业者退费。(诊断证明之类的)
*申办手机
Q1:我门号绑两年,怎麽两年到了还一直扣钱
A2:若合约到期,若没要求停话,则当做继使用,当初的契约有写喔
(真的有人会觉得这样不合理..orz)
Q2:我申办门号後,但我家收不到讯号
A2:可要求业者处理,基本上有几种方式
1.无条件解约,但是新办的手机要恢复原状返还..(最常)
2.要求加装基地台,至讯号开通前不收月租费
3.剩下的要看业者要怎麽处理
*票券问题
Q1:我买的机票不见了,可以请航空公司补发吗??
A1:机票大致上分两种:
1.有记名的机票:
可以补发,因为只有你才能使用,所以遗失了别人捡到也没用
2.无记名的机票:
因为人人皆可使用,不见了搞不好有人捡到会去坐,所以业者
可以不用为你的过失而补发给你。
Q2:我买了音乐会的门票,不见了可以要求补发吗??
A2:不可以,因为门票都不会记名,谁拿到就谁进场,业者不用为你
保管不善的过失负责
*契约问题
Q1:什麽是定型化契约?
A1:指以企业经营者提出之定型化契约条款作为契约内容之全部或一部而订定之契约。
Q2:定型化契约有审阅期吗?
A2:定型化契约有五天的审阅期,可随时取消,有缴钱的话也可以退款.
但业者可能会靠北东靠北西,所以事先先慢点缴钱比较不会麻烦。
Q3:既然业者会靠北东靠北西,那他们会不会有小动作?
A3:当然会,若你仔细看契约,可能会加注一条:
「本人已详尽阅读此契约,已完全实行审阅的权利」
有这条你签了就是确定审阅了~~当然这还是有解释的空间
与其事後走调解或诉讼,还是事先打打预防针会好一点
Q4:他只叫我签这里和那里,我也没看契约,这样签名有效吗??
A4:个人造业个人担,以这种角度主张契约无效是没有用的,
谁叫你不看契约,就胡乱签了下去,不管是办手机还是购屋等等的
签了就是有效,请为自己行为负责
Q5:契约怎麽样才无效?
A5:一言难尽,可以拿契约去比对行政院发布的"定型化契约范本",看有没有
明显对消贵者不公平,若有的话,那条无效,不过实际上要问律师或是
消保官才会准
--
打得好累,先这样吧~不知道有没有错误,有错请好心人补完@_@
--
@魔术方块板(Rubiks)@
自制教学网页:
http://rubiks.tw/Unifish/
玩过才发现一点都不难!!以下为见证:
★nazumi0817 吼唷,你怎麽可以帅得那麽没有天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63.29.241.8
1F:推 snares:推一下,很用心的整理^^ 04/30 15:13
2F:推 diama:推,实用喔!^^ 04/30 15:26
3F:推 Eunoia:大推~ 04/30 15:49
4F:→ bailan:插花一下,有个也是民间团体的叫台湾消保会,但上新闻时却 04/30 16:29
5F:→ bailan:常常被简称为消保会,有时候会跟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的 04/30 16:29
6F:→ bailan:简称消保会搞混,建议若是讲政府机关的,加个行政院比较好 04/30 16:30
※ 编辑: UniFish 来自: 163.29.241.8 (04/30 16:43)
7F:推 UniFish:感谢~已修正 04/30 16:43
8F:推 ivysky:好用心! 04/30 16:45
9F:推 monologist:推! 04/30 18:22
10F:推 ivysky:好文继续推~ XDD 04/30 18:22
11F:推 ballocks:推 谢谢整理 ^^ 04/30 20:02
12F:推 cleopatra43:推 04/30 20:18
13F:推 nazumi0817:推~ 04/30 23:08
14F:推 twister527:请问:一般Q5 为什麽被推销的就可以退 Q1就要依规定 @@? 05/01 00:28
15F:推 UniFish:因为Q1的情况,挑也是你挑的,价格也是你觉得合理才会 05/01 07:23
16F:→ UniFish:掏钱的,所以一切都是自己的意思.. 05/01 07:25
17F:→ UniFish:完全没有任何外力,店家不用为了你错误的决定而负责 05/01 07:25
18F:推 baolidab:推 05/01 09:43
19F:推 ellenilj:写得很详尽~~借转~~ 05/02 23:00
20F:推 arinano:推,实用的好文 05/04 13:23
21F:推 minivanilla:一般买卖类Q2部分,我记得系属消保法的特种买卖 05/11 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