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wa0214 (zewa0214)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情报] 刷卡买礼券 店倒了银行可协助求偿
时间Thu Apr 19 10:38:35 2007
赞成记者算错+1
但是也可以解释成...
应该赔1500,但是银行会派人来跟你讨价还价,最後变成赔1000
所谓分期付款,永远都只会是消费者这一端分期
也就是说不管是分几期,你的贷款都是在分期付款的第一期就由银行代垫给商店了
这也就是为什麽说这种分期付款可以让厂商吸金的状况
如果是用来购买有形产品的话,引起纠纷的机会比较小
但是用来购买无形的产品价值或劳务,就非常容易引起纠纷
几年前有个旧案(不知道现在解决没?)
商家卖的是电脑+三年无限上网的套组,然後鼓励消费者使用信用卡分期,刺激消费
电脑的部份都没有问题
重点就在於所谓的无限ADSL,这个商家卖给消费者的ADSL帐号并不是已预付三年的
这个商家用消费者的资料向ADSL申请帐号,然後让帐单寄到消费者的家里
并且还事先告知消费者,这个帐单先寄到你家里(因为是你家的网路)
你去缴费之後,公司会退钱在你的信用卡款里
前六个月真的都有做到,其实这个商家的做法,只是每月去银行帮消费者缴信用卡款
也就是银行本身并不知道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这个协定
在六个月後,这个商家已累积了相当多的客户数
而银行也已将每个客户的款项全数交付商家之後 -------倒闭
後续就变成求偿无门的消费者只能将矛头指向银行
在以前的做法
银行的认定是,消费者自行购买的商品,银行代垫信用卡款
差别是在於消费者的债务由商家转移至银行
也就是消费者必须支付银行费用,但是银行不需负责商品,自然没有赔偿问题
现在照文中叙述
认定方法应该已经变更为消费者支付银行费用,所以银行需为商品负责
就消费者的角度,其实是一件好事
不过...换个角度想想
其实银行不过收取了2%的手续费
商品款项是支付给商家
像这样的状况...是不是真的合理
虽然说大家都不想被骗
不过单只把自己的损失转嫁就可以高枕无忧的做法,总觉得好像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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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吉士~我要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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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1.169.250.234
1F:推 roura:看不出银行需为商品负责~ @.@~~ 04/19 11:13
2F:→ roura:"协助"也不知道是介入到什麽程度 04/19 11:13
3F:→ roura:基本上,我对爱管会的说词都先持高度怀疑~~ 04/19 11:14
4F:推 sggs:央行财政部都是技术官僚出任,相当专业,只有爱管会爱出包@@ 04/19 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