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kin (拿起胡帕克杖吧)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情报] 刷卡买礼券 店倒了银行可协助求偿
时间Wed Apr 18 12:53:15 2007
※ 引述《gesseg (一直被晃点)》之铭言:
: ※ 引述《netsc (Stargate)》之铭言:
引用前文
共十五张,用了五张後,商店倒闭,消费者认为平均一张券两百元,剩下十张券,银行该
退两千元;但银行认定消费者只买了十张,用了五张,另五张赠品不能算进退款范围内,
所以只能退给消费者一千元。
: 我的想法是....
: (3000元买了15张,所以1张200元)
: 所以变成10张2000....
: 另外5张1000等同现金(送的)....
报导内文看起来
在这里所指的礼卷
似乎有很多是无法转移消费项目
(例如游泳卷不能拿来买饮料之类)
所以应不能视同现金吧....
: 你虽然花了3000但拿回1000(5张票)...
: 所以你真正花了2000元买了10张票.....
: 用掉5张....剩5张.....
: 退5张(1000)....
: 但是由於退礼卷没买10张....
: 所以送的5张1000元要退回....
: 所以只能退5张1000元....
在下前面有引用报导的一部分内容
”消费者认为”应用平均价来算每一张的价值
应该不会有消费者(大部分)认为送的十张应该不算
甚至於有一部分消费者会柪说
”我是先拿送的去用,剩下的这些都是买的部分”
(这可能会产生部分争议啦....)
事实上
消费者在购买的时候
是连带购买那五张的权利与价值
银行这种作法是规避责任的作为
(银行背书履约的责任)
如果是消费者单方违约退回
那送的本不应该再有效力(买的一张300,送的一张0元)
或是依平均价值处理(平均一张200不分买的送的)
以上是针对所谓的规定的部分的一点想法
至於针对报导的内容
我的想法是....
记者算错了(算数太差)或写错了(不审稿的吗??)
我想很多站友和乡民都了解
"部分"记者的水准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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