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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假分期、真贷款 商家倒闭7月可申请止付
时间Tue Apr 10 23:12:24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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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分期、真贷款 商家倒闭7月可申请止付 2007/04/09
记者陆倩瑶∕台北报导 金管会昨天宣布,7月1日起,民众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一定年限
的商品或服务,例如俱乐部会费、电信公司通讯费等,如果商店无法提供应有的服务,消
费者可检具证明文件,向银行申请止付余额。
不过,这项新规定将不溯及既往。换句话说,只有7月1日之後,消费者分期付款购买特定
商品,实际是办理消费性贷款,却发生支付不能的现象时,消费者才能停止付款,并要求
银行不再支付贷款余额给商家。
另外,金管会还强调,这项新机制仅适用於商家无法继续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情况;如果是
因为商品的瑕疵,或对商店提供的服务不满意等情形,而与商店发生纠纷,都不在保障范
围内。
所谓「特定商品」,指的是具有递延性、延续性商品或服务,例如健身房会员费,消费者
预付一定期间的会费後,即可享有使用健身房的权利。又如电讯公司通讯费用,消费者入
会以後,即可获得通话服务等。
目前许多商家与银行合作,以「分期付款」吸引消费者购买商品,但实际性质是一笔小额
消费性贷款,一旦商家停业或倒闭,消费者仍须负担贷款,却享受不到既有服务,造成消
费纠纷。
金管会说,近年来所发生类似纠纷,例如,佳姿健身中心停业,消费者预缴会费,却因佳
姿突然停业无法继续使用健身设备,佳姿已不能提供服务,分期付款的会员却要持续支付
银行贷款。
颠峰电信电话断讯、山基电信无预警停业事件,情形也相同,严重影响消费者权益。
金管会与消保会等单位会商後决定,未来,信用卡定型化契约范本有关「帐款疑义之处理
程序」一栏必须载明,在递延型商品或服务的消费性贷款契约中,商家无法履约时,消费
者可以检附证明文件请求银行暂停付款。
由於新规定可能提高银行授信风险,金管会表示,银行是否要求商店其他担保品或保证金
,各银行可以自行斟酌。
【2007-04-05/联合报/B1版/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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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推 betty286:美容服务不算麽.. 04/11 11:40
3F:推 roura:我觉得,最困难的地献是:"停业"、"倒闭"的认定。 04/11 12:10
4F:推 sggs:r大一手出就知有没有,停止提供服务,也许他留一间分店呢 04/11 12:54
5F:推 roura:(我又打错字了) 最常见者俗称"植物人公司" 04/11 13:32
6F:→ roura:(抱歉,只是引用,没有对植物人不敬之意) 04/11 13:33
7F:→ roura:反正公司就是不营业,但什麽停业歇业之类的程序都不去办。 04/11 13:34
8F:→ roura:所以应要"逼"主管机关把"证明文件"适格要件放宽。 04/11 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