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sumer 板


LINE

  先假定中华电信有依照规定之时限释出(不论是ivysky说的两年,还是sggs 说的半年),於此种情况下,华电并没有换号码给消费者的义务,毕竟以华电的 业务量及经营模式的考量之下,它都不会知道原使用者之所以不再使用此号码的 原因为何。中华电信并无故意或过失,则何来必须承担一个为第三人造成之原因 而更换号码的不利益呢?(纵此不利益极小,然亦非华电之义务。)当然,如华 电未依时限释出门号,本有过失,消费者自得请求换号。   所以,如华电有依规定来,那问题不在华电,问题在银行!   该银行指称:「更动资料必须由卢先生本人去申请。」亦即,未来电脑拨号 之催收电话仍会不断地打进adku的门号,继续地造成adku的困扰。这显然不是合 理的说词,你们银行把系统设计成无原使用者申请即不得变更的系统,怎可将此 缺失之不利益归咎於无辜的adku身上?况银行再怎麽拨出此一催收之电话,亦仅 生浪费电话费之不利益,怎可能因此扰人的行为而真正收到卢先生之欠款?完全 就是损人不利己的脑残作法。难道不能把系统设计成,经一定阶层以上主管之核 准,即得更动资料呢?银行何有无奈之处?要出来赚钱的难道就可以不管自己的 缺失、只顾自己的方便,然後随便扰民吗?   上段是提供当事人骂一骂银行的说法,不过,请找到主管来骂。小小的客服 人员的职责就是拿来被骂的,你骂他不会有任何用处。   问题更大的在於,银行这麽做,不是仅仅不合理而已,而且还违法!   违反的法律就是「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以下简称个资法或本法)   见个资法第三条第一款,对於「个人资料」之定义如下:指自然人之姓名、 出生年月日、身分证统一编号、特徵、指纹、婚姻、家庭、教育、职业、健康、 病历、财务情况、社会活动及其他足资识别该个人之资料。虽然没有明白地宣示 「手机号码」也在「个人资料」的范围中,但从本款之概括条款「其他足资识别 该个人之资料」观之,辅以上述例示之情形可推知,「手机号码」亦是重要非公 开且足资识别该个人资料的资料之一,自应囊括在「个人资料」的范围中,始符 合本法之立法精神。   再来,见同条第七款第二目,对於「非公务机关」之定义如下:医院、学校 、电信业、金融业、证券业、保险业及大众传播业。很明显地,本案中打电话来 打扰adku的众银行们,当然皆属此处之金融业,为本法规范之对象,显无疑义。   本法第十八条规定:「非公务机关个人资料之蒐集或电脑处理,非有特定 目的,并符合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为之:一 经当事人书面同意者。二 与当 事人有契约或类似契约之关系而对当事人权益无侵害之虞者。三 已公开之资料 且无害於当事人之重大利益者。四 为学术研究而有必要且无害於当事人之重大 利益者。五 依本法第三条第七款第二目有关之法规及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者。」   换言之,在本案可以这麽说:银行对於adku的个人资料(手机号码),如果 没有特定目的,又没有符合下列五种情况的话,就不能进行蒐集或电脑处理!看 看十八条各款的规定,(一)虽原号码使用人卢先生借钱时也同意给银行蒐集其 个人资料的权利,但是,现在的当事人是adku,adku又没同意你拥有这个门号资 讯等於adku自己所有的权利!当事人不同意,显然不符合第一项的除外规定。( 二)adku与众银行们并没有任何的契约或类似契约关系,且这件事根本就有害於 当事人的重大利益,自然不符合第二款的除外规定。(三)门号本来就不是已公 开的资料,故不符合第三款除外规定。(四)显然不是,不用解释。(五)「依 本法第三条第七款第二目有关之法规及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者」的意思是说,依 照「非公务机关」相关的法规(如电信法、私立学校法、金融法等)或是其他法 律,如果有特别规定说,「非公务机关」可以蒐集使用个人资料的话,才是合法 的作法,否则一律是违法的作法的意思。我不知道金融法规中有无这种规定说, 银行们可以明知该号码使用人已易主,还允许银行拥有该号码,并可不断打扰无 辜後使用者的权利。但我相信,不会有法律这麽无理,让银行合法地做这种脑残 的事!   再来,或许你会问说,违法又怎样?有处罚吗?如果银行明知有侵害到adku 的个人资料之隐私,还不停止侵害的话,那麽就有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本文的 适用:「非公务机关违反本法规定,致当事人权益受损害者,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要怎麽赔?同条第二项规定:「依前项规定请求赔偿者,适用前条第二项至 第五项之规定。」前条第二项至第五项又是什麽呢?罗列於下:(法律好麻烦XD 但就是要耐心点看!)   第二十七条第二项:「被害人虽非财产上之损害,亦得请求赔偿相当之金额 ;其名誉被侵害者,并得请求为回复名誉之适当处分。」   同条第三项:「前二项损害赔偿总额,以每人每一事件新台币二万元以上十 万元以下计算。但能证明其所受之损害额高於该金额者,不在此限。」   同条第四项:「基於同一原因事实应对当事人负损害赔偿责任者,其合计最 高总额以新台币二千万元为限。」   同条第五项:「第二项请求权,不得让与或继承。但以金额赔偿之请求权已 依契约承诺或已起诉者,不在此限。」   总之,在本案中,银行违法拥有adku之个人资料,且违法地打扰其生活之安 宁,造成其精神上之痛苦,致生非财产上之损害,得本於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 本文及第二项之规定,以第二十七条第二项前段被害人若有非财产上之精神损害 ,亦得请求赔偿相当金额之理由,配合同条第三项「损害赔偿总额,以每人每一 事件新台币二万元」之最低额作为请求标准,若银行再不改善,未删去adku之个 人资料,还频频来电打扰,则adku得依本条起诉该银行,要求最低额二万元之精 神赔偿!   另外,不只民事上要赔你,银行可能会有刑责!根据同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 :「意图营利违反第七条、第八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二 十三条之规定或依第二十四条所发布之限制命令,致生损害於他人者,处二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四万元以下罚金。」(不过这点只是拿来吓 吓他们的XD,毕竟这种事小,大概还也不至於构成本条之罪。)   不过打官司旷日废时,建议adku将上述资料精简浓缩後,先寄发存证信函警 告其已违法,并已开始蒐证,要求其停止侵权之行为,以免讼累。这样他们就不 会再吵你了。(不过写存证信函也总得花些钱,要不然就去卢华电换门号吧XD)   以上。我好累。    ※ 引述《adku (╮(╯_╰)╭)》之铭言: : 12月的时候我在中华电信心办了一只门号, : 可是後来却感到非常非常困扰~"~ : 刚开使用的几天只是收到简讯, : 内容都是复x银行通知卢xx先生信用贷款未缴款来催收的,   银行名称就不用打XX了,有打没打我都猜那是复华银行,只是造成阅读的 障碍而已。卢先生的话只打出姓氏而保留本名,则是正确的做法。因为一个是企 业经营者,如果你讲的一切属实,他们本来就必须为自己的缺失而负责,也让消 费者公评及思考这个企业值不值得存款货款的一个机会。 : 几乎每天都有一封,後来又收到一两家不同银行的简讯,一样是找这位卢先生... : 真的很烦哪, : 这阵子变成都是银行亲自打电话给我,每次都要说明,我觉得好烦, : 而且有一次两点多了,我睡得正舒服又有电话打来, : 又是找卢先生的... : 很气很烦,我也只能一次又一次告知电话那头的对方, : 这只手机是我新办的,我不是你要找的人我也不认识他... : 我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有没有别的办法可以解决?? : 刚才又接到不知道哪家银行打来的, : 我请他在卢先生的资料上面帮我做更动, : 可是他也说...更动资料必须由卢先生本人去申请, : 他只能帮我做备注,但是拨号是电脑拨号以後电话还是会打给我... : 我知道银行也很无奈,中华电信大概也没办法帮我解决吧... : 这种情况下,想请问各位... : 到底有没有办法让我不再收到这些电话阿阿阿!!!!.... : 我真的觉得很烦~"~,尤其是他常常在我上课时打来...... -- ╔══╮ ╔════╮╔════╮╔══╮╔════╮╔════╮ ██║ ║████║║████║║██║║◢███║║████ ██╚═╮║██▆▆╮║█▋▆▆╮║██║║███◣╮║████ ████║║██▆▆╮║█▋ █║║██║╰◥███║╰╗██╔╝ ████████║║████║║██║║███◤║ ║██ ╰════╝╰════╝╰════╝╰══╝╰════╝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9.42.122
1F:推 evilmask:我不知还能说啥,就只有推了(  ̄ c ̄)y▂ξ 01/13 00:14
2F:推 ivysky:不是还没考完...XD 01/13 00:40
3F:→ evilmask:今天下午才寄出,不知有没有机会,延一天ORZ 01/13 01:53
vicwk:转录至看板 PttLifeLaw 01/13 07:59
4F:推 vicwk:大推 请借我转去生活法律版 01/13 07:59
5F:推 legist:我每天也都会上生活法律板 如果那边有人问类似问题我自己再 01/13 13:15
6F:→ legist:转过去即可 况本文并无明示可转录 可以先请删文 不好意思~ 01/13 13:16
7F:推 ivysky:嗯,转录文章应经原作同意,或请原作自行转录文章,比较好. 02/01 15:31







like.gif 您可能会有兴趣的文章
icon.png[问题/行为] 猫晚上进房间会不会有憋尿问题
icon.pngRe: [闲聊] 选了错误的女孩成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张
icon.png[心得] EMS高领长版毛衣.墨小楼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龙隔热纸GE55+33+22
icon.png[问题] 清洗洗衣机
icon.png[寻物] 窗台下的空间
icon.png[闲聊] 双极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车]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门
icon.png[讨论] 能从照片感受到摄影者心情吗
icon.png[狂贺] 贺贺贺贺 贺!岛村卯月!总选举NO.1
icon.png[难过] 羡慕白皮肤的女生
icon.png阅读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问题] SBK S1安装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旧woo100绝版开箱!!
icon.pngRe: [无言] 关於小包卫生纸
icon.png[开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简单测试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执行者16PT
icon.png[售车]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战33 LV10 狮子座pt solo
icon.png[闲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购教学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产版官方照无预警流出
icon.png[售车] Golf 4 2.0 银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篮汽座(有底座)2000元诚可议
icon.png[问题] 请问补牙材质掉了还能再补吗?(台中半年内
icon.png[问题] 44th 单曲 生写竟然都给重复的啊啊!
icon.png[心得] 华南红卡/icash 核卡
icon.png[问题] 拔牙矫正这样正常吗
icon.png[赠送] 老莫高业 初业 102年版
icon.png[情报] 三大行动支付 本季掀战火
icon.png[宝宝] 博客来Amos水蜡笔5/1特价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鲜人一些面试分享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麒麟25PT
icon.pngRe: [闲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创漫画翻译
icon.pngRe: [闲聊] OGN中场影片:失踪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问题] 台湾大哥大4G讯号差
icon.png[出售] [全国]全新千寻侘草LED灯, 水草

请输入看板名称,例如:Soft_Job站内搜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