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gicSuki (suki)
看板consumer
标题停车不负保管责任
时间Mon Jan 8 16:09:15 2007
最近某大卖场发生的一件实例
据传该大卖场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这样的事了
当然不负保管责任的条款有写明於停车券上
该定型化契约条款即成为契约的一部份
但这样的条款对消费者来说非常不利
更徨论有些地方的停车场是要计时收费的
赚钱有份,赔钱不用
难道消费者真的只能自认倒楣吗??
ps.当然可以说不喜欢就不要停,但有些地方真的非常难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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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6.120.85
1F:推 ives:其实我觉得 有提供位子停车 我们就要偷笑了 再课大卖场汽车 01/08 17:58
2F:→ ives:的失窃赔偿责任 实在不太公平 缴交的停车费根本不成等价关系ꬠ 01/08 17:59
3F:推 sggs:我的看法同1F,要负保管责任,收费加一个零大概还不够 01/08 22:50
4F:推 MagicSuki:嗯~我并不是事主~我只是疑惑而已...^^" 01/08 23:06
5F:推 kay917:如果等价才要负责 那全世界的老板都不用负责了 = = 推托 01/09 19:01
6F:→ TaiDa:不同意1F跟2F的说法...因为大卖场应该可以花点钱投保的 01/09 20:14
7F:→ ason328:从别的角度来看...不论是投保理赔 还是 业主理赔.. 01/09 20:33
8F:→ ason328:问题是车主能够举证车内何物遭窃?? 何以要求业者赔偿 01/09 20:33
9F:→ ason328:外观受损的赔偿...或许还比较能有机会 01/09 20:36
10F:→ ason328:可以要求业者等价赔偿..但是除非是业者有疏失.. 01/09 20:44
11F:→ ason328:停车者也有自己应尽的责任 问题不是全然在业者身上 01/09 20:47
12F:推 MagicSuki:我一开始也是想说从投保的角度可以分散风险,车主虽可能 01/09 21:34
13F:→ MagicSuki:难以主张何物遭窃,但车窗打破或整车不见,应该是可以举 01/09 21:34
14F:→ MagicSuki:证的...卖场只须多请一人看监视器,换来消费者前往购物 01/09 21:35
15F:→ MagicSuki:这样的利益衡量应该还算何理吧... 01/09 21:36
16F:推 legist:车内东西被窃就算了 但整台车不见很容易举证的... 01/10 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