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rayinparis (悬念)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台中市短期补习班管理规则~开课前退费新制有利
时间Sun Jan 7 01:05:10 2007
※ 引述《kellycat (中秋送礼烤肉片)》之铭言:
: 报告一下...
: 今天我准备好之前报名的收据和昨晚列印下来的法条
: 准备今日跟补习班好好"讨论"一下
: 到补习班时 跟补习班表明我要退费
: 柜台小姐(以下简称A)就说只能退七成
: 我:[那请问你们是根据哪条法规呢?]
: A:[我们是根据台中市补习班管理.....(拿出报名卡,指着上面的法条)]
: 我:[小姐,可是现在已经有改新法罗,新法是规定可以退九成](我没拿出我印的法条)
: A:[喔,那我帮你问问看](看我不好惹,就连忙去问了)
: (去请示其他小姐,後来又去"密室"问上头的老板吧!大约5分钟後...)
: (这时我正双手插着,一脸恶人样等着她)
: A:[不好意思,是我们小姐看错啦...]
: 我:[看错?!未免也太夸张了吧!还会看错...(分明就是狡辩!)]
: 最後她就拿一张退费申请单和我的报名收据 就说要给会计小姐
: 预计要"一个月"才能退费
: 我怕她到时候不认帐
: 还坚持要印一张我的收据影本
: 上面注明是退费退九成 这下我才心满意足离开
: 不过,我看法条上只有注明退费退几成,并没有规定几日内要完成退费
第六章
第二十九条 补习班学生缴纳费用後,因故离班者,
补习班应於"七日"内依下列规定退费:
有规定要七日内完成喔!! 打个电话"提醒"补习班一下吧
: 这样一个月退费算是合理的吗??
: 要我们缴钱就规定几日内才有优惠
: 到了退钱就拖拖拉拉的....=.=
: 总之,感谢各位支持,目前算是战胜了!只是还要等一个月後才能拿到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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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9.19.167
1F:推 ivysky:我也漏看没注意到,这位板友提醒得真是好!! 01/07 01:31
2F:推 kellycat:推!感恩~那我尽快"提醒"补习班~^^ 谢谢喔!! 01/07 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