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llycat (中秋送礼烤肉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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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台中市短期补习班管理规则~开课前退费新制有利
时间Sat Jan 6 14:47:17 2007
报告一下...
今天我准备好之前报名的收据和昨晚列印下来的法条
准备今日跟补习班好好"讨论"一下
到补习班时 跟补习班表明我要退费
柜台小姐(以下简称A)就说只能退七成
我:[那请问你们是根据哪条法规呢?]
A:[我们是根据台中市补习班管理.....(拿出报名卡,指着上面的法条)]
我:[小姐,可是现在已经有改新法罗,新法是规定可以退九成](我没拿出我印的法条)
A:[喔,那我帮你问问看](看我不好惹,就连忙去问了)
(去请示其他小姐,後来又去"密室"问上头的老板吧!大约5分钟後...)
(这时我正双手插着,一脸恶人样等着她)
A:[不好意思,是我们小姐看错啦...]
我:[看错?!未免也太夸张了吧!还会看错...(分明就是狡辩!)]
最後她就拿一张退费申请单和我的报名收据 就说要给会计小姐
预计要"一个月"才能退费
我怕她到时候不认帐
还坚持要印一张我的收据影本
上面注明是退费退九成 这下我才心满意足离开
不过,我看法条上只有注明退费退几成,并没有规定几日内要完成退费
这样一个月退费算是合理的吗??
要我们缴钱就规定几日内才有优惠
到了退钱就拖拖拉拉的....=.=
总之,感谢各位支持,目前算是战胜了!只是还要等一个月後才能拿到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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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mb1981:恭喜第一步成功 ^^,不过要记得追踪哦,事情还没完 01/06 15:35
2F:推 ivysky: 恭喜第一步成功 ^^,不过要记得追踪哦,事情还没完 01/06 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