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ura (玛丽有只咪咪咪~)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问题] 健身房易主後的会员会籍问题
时间Thu Dec 21 22:18:41 2006
我的意见,提供你参考
先看契约
有没有对於那笔三万元的性质加以约定?
有约定的话,明不明确?
如果依前面你所提的看起来,三万元的用途(之一?)是用来抵月费,
这样(以你的case为例)你还会觉得可能100%退?
若契约里对於解约(或类似用语)时,该笔款项如何处理已有约定,另当别论。
另一个问题,重点会在於:你的权益是否受损?
(所以之前推文的人才会问那些问题)
品牌或许也会是一个关键,但你的状况是 金牌-->加州,
个人对健身房这一行不太了解,
看起来似乎不是由"有名"变"无名"(此点请行家指正)。
所以想以这一点来当成主要依据,不太行得通。
我赞成业者应该给消费者缓冲决定期,而且应该给予一定的补偿。
但是法律规范不明确,所以 怎麽谈/什麽时候谈 很重要。
赶快去弄吧~~
※ 引述《shockresist (shockresist)》之铭言:
1F:推 shockresist:谢谢大家的回应~只是想请问Rough大为何对100%退回不乐 12/21 19:01
2F:→ shockresist:观呢? 12/21 19:03
3F:推 shockresist:另一个问题是:今天会员跟健身房若是签了终身会员,若健 12/21 19:05
4F:→ shockresist:身房转手,难道只要找到有人愿意承接,旧东家就算是善尽 12/21 19:07
5F:→ shockresist:对终身会员的义务了吗? 12/21 19:07
6F:→ shockresist:不论接手的是哪家业者,会员应该也有选择是否接受的 12/21 19:08
7F:→ shockresist:权利吧?毕竟我当初是跟你签约,愿意让你提供终身服务 12/21 19:09
8F:→ shockresist:我才会付钱签约, 12/21 19:10
9F:→ shockresist:今天接手的可能是local公司,可能是国际企业;可能是 12/21 19:11
10F:→ shockresist:我喜欢的公司,也有可能是我不喜欢的公司;在这次的经验 12/21 19:12
11F:→ shockresist:中,我只觉得一切都没有讨论的余地,一切都是金牌想怎麽 12/21 19:12
12F:→ shockresist:作就怎麽作,这让我对剑湖山和耐斯集团的印象大坏 12/21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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