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ffygan (努力冲阿~日检~)
看板consumer
标题[心得] YOYO事件最终回
时间Wed Dec 6 10:15:06 2006
昨晚 终於拿到票卷了
这是我和我老公还有後来请教一位法律达人 所讨论出来的结果
我们采取的是用东西来抵剩下的货款
也就是说 他们用YOYO故事屋(在八德路那间)的票卷
来补偿我们 无法使用到的 儿童活动区
但 同样的 拿到这些票卷後 就不得再到他们现在新的儿童活动区了
我跟他们争取的是150张套票(1大1小) 但後来 被妥协到剩下140张小孩 10张大人
套票票面价是400 但网拍上只有200的价格
以我还有三万元要付的情况下 我本认为150张套票最为理想
可惜 老公谈判技巧差了点 ^^"
但 只能说 不无小补(因为我打算卖掉2/3以上)
老公说 有签一张文件说是不能对外放对其公司不好之谣言等等...
总之 在这段时间内 我也陆续去了他们新的活动点几次
只能说 被骗的妈妈还真是不少
而现在还在那边的妈妈 是努力的希望园地可以持续维持下去
所以 他们没有拿赔偿 也忍气吞声的收下yoyo给他们的烂场地
我想 我会在网路上把我的遭遇写下来
这样应该没有违反昨晚签的那份文件
因为我不是放谣言 ^^"
想问一下的是 我需不需要打电话到消保官那边告知
这个案件已经完结了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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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
端坐在一张还闻得到木浆味的空白稿纸前
纵然 历史里仍藏着太多似曾相识的忧伤
在我们茫无头绪的笔下
故事 即将重新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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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2.232.80
1F:推 ivysky:虽不满意但需接受的结果,至少补偿了部分损失,仍要恭禧您! 12/06 13:14
2F:推 ivysky:请问消保官在此事件中,提供了哪些协助吗?(好像都没写到) 12/06 13:16
3F:推 miffygan:^^"没有~只是受理我的案子然後来了一封公文 12/06 13:19
4F:→ miffygan:之後就没找他们他们也没再询问~ 所以应该是没用到吧 ^^" 12/06 13:20
5F:推 ivysky:公文写什麽?我申诉过,台北市的消保人员及主管来电数次关心. 12/06 15:04
6F:推 miffygan:1.依XXX君95年9月27日消费争议申诉资料表办理 12/06 16:10
7F:→ miffygan:2.消费者保护法第43条第2项规定:「企业经营者对消费者之 12/06 16:11
8F:→ miffygan:申诉时,应於申诉之日起15日内妥适处理之」未获妥适处理 12/06 16:12
9F:→ miffygan:时,得向消费者保护官申诉。 12/06 16:13
10F:→ miffygan:嗯 本文就写这样而已说 12/06 16:13
11F:推 tarepa:别这麽说,消保官都会发公文给厂商,消保官一纸公文,效果大 12/06 19:39
12F:→ tarepa:於找十个人去吵闹的... 12/06 19:40
13F:推 miffygan:^^ 我现在的问题是 我需不需要告知消保官这件案子已了呢? 12/06 22:13
14F:推 ivysky:若有留电话,消保人员应会主动找你.申诉电话不易打通..orz 12/07 02:27
15F:推 miffygan:了解了 :)谢谢 12/07 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