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ysky (曼)
看板consumer
标题[情报] 消费者保护网站及申诉 (整理)
时间Mon Nov 13 19:09:11 2006
※ 引述《nottem (nottem)》之铭言:
※ 引述《minnewanka (minnewanka )》之铭言:
政府机关: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 (含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
http://www.ftc.gov.tw/
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
http://www.cpc.gov.tw/
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
线上申诉 (大推!!)
http://1950.cpc.gov.tw/onlineapply.asp
消费争议处理:
申诉窗口: 直辖市或县市政府消费者服务中心
地址: 各单位连络表
申诉方式: (一)亲自至各直辖市或县市消服中心填写申诉资料表
(二)直接进行 线上申诉
(三)请下载申诉资料表,填妥後传真或邮寄各直辖市或县市消费者服务中心。
洽询电话: 1950(全国消费者服务专线)各单位连络表
以下为民间团体有提供谘询服务但无公权力.
若要提告诉或集体诉讼或开记者会也很有用.
台湾消费者保护协会
http://www.cpat.org.tw/cpat/model_index.cfm?CONSULATENO=02
中华民国消费者文教基金会
http://211.78.163.128/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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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申诉--->
上班时间电话拿起来拨打1950,直通各县(市)政府消费者服务中心。
消费者与企业经营者因商品或服务发生消费争议时,消费者得向企业经营者、消费者保护
团体或消费者服务中心或其分中心申诉。企业经营者对於消费者之申诉,应於申诉之日起
十五日内妥适处理之。
第二次申诉--->
迳洽各直辖市、县(市)政府消费者保护官。
消费者依第一项申诉,未获妥适处理时,得向直辖市、县(市)政府消费者保护官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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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签名档由nottem板友提供,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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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咖啡~~最爱曼特宁
http://www.wretch.cc/album/ivysky
关心消费者权益~~因为我一辈子都离不开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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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9.163.27
※ 编辑: ivysky 来自: 61.229.147.218 (01/10 13:39)
谢谢,已补入正文.
※ 编辑: ivysky 来自: 114.137.130.75 (03/08 22:55)
2F:推 alstonfju:人海战术不断的声请冻结呆鹅帐户 07/24 22:33
3F:推 ivonx:1950是消费者服务中心(消保会) 不是消基会 很无言 01/22 23:19
删除广告 :)
※ 编辑: ivysky 来自: 223.143.94.59 (08/27 21:49)
4F:推 udm:1950每分钟2.x元.....讲了一堆之後,要我自己去消保官线上申诉 02/07 10:18
5F:→ udm:回我说她只是志工.... 02/07 10:18
6F:推 udm:网址1950开头的现在都无法显示网页。 02/07 11:11
8F:→ udm:这个就清楚多了。 02/07 11:11
9F:推 verylone: 1950是不是免付费电话 07/13 23:24
10F:推 dalechen: 1950,或是消基会的27001234,几乎都是志工在接电话, 08/24 21:31
11F:→ dalechen: 有些志工两边都有在服务 08/24 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