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nshyu (johnshyu)
看板consumer
标题[问题] 印刷场产物不如所预期
时间Thu Oct 5 18:28:20 2006
※ [本文转录自 PttLifeLaw 看板]
作者: johnshyu (johnshyu) 看板: PttLifeLaw
标题: [问题] 印刷场产物不如所预期
时间: Thu Oct 5 18:22:57 2006
我女友是在进出口贸易公司做事
商品需要贴上贴纸後,才能出货
之前皆委托一家印刷厂印刷贴纸
由於出货上的贴纸一定是要亮面的
而对方也多次接过她公司的订单
因此合约上虽然明谈亮面
但双方仍合作逾快
但此次公司要印200张贴纸,对方以一次3000纸才方便出货为理由要求公司加印
公司答应後
拿到的货版却没有亮面
沟通时,对方以合约上没有要求亮面为理由
且说当时工作繁忙,没有去注意公司是什麽样的订单
而要求公司吸收掉此不能使用的贴纸
请问是否能以“惯例”、“合作习惯”为反诉的藉口
要求对方吸收
因为对方的反应非常凶,女友不知该如何解决
而公司老板是说,不想付这笔钱,要对方吸收,并可把货退回(虽然对方收了也不能用)
那这样是否可以?
麻烦说明一下
他们之前的合约方式,只有言明金额、份量,其他细部的合约内容则无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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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5.4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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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ivysky:合约未注明,口头若有证据可力争.但只怕你们未留有证据吧! 10/10 13:48
2F:推 ivysky:此印刷品应仍有补救方法,可追加上光,只是较麻烦啦~ 10/10 14:04
3F:推 betty286:我也做印刷的..通常这种会跟客户商量半价收 10/15 02:52
4F:→ betty286:不然就是补印给人家 10/15 02:53
5F:→ betty286:而且这家印刷厂本来就不对..我报价单什麽材质都会清楚 10/15 0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