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ysky (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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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地球村美语-补习班退费期限纠纷
时间Wed Aug 23 21:25:07 2006
补习班是依各县市
短期补习班管理规则而设立,
此短期之定义为不超过六个月,
若课程超过六个月,则应分期。
以台北市为例:
(
http://www.edunet.taipei.gov.tw/public/DownFile/198/%B1%F8%A4%E5%2Edoc)
第二十四条 补习班应依学科性质及教材内容订定每期修业期限及每周授课时数,
并留班备查。
前项修业期限每期超过
六个月者,应分为上、下二学期招生、收费及授课;
授课时数每班级每周不得逾四十四节;授课时间每节以五十分钟为原则。
第二十九条 补习班於学生报名时,依下列规定办理收费:
一 补习班得於学生报名时预收费用。但
不得逾当期开班约定实际应缴纳费用总额
百分之二十五。
二 补习班学生若因特殊需要,经申请补习班同意者,得分期缴纳学费。
第三十二条之四为业者违反第二十四条之二的规定(学期超过六个月),
或是违反第二十九条之一(超收预付费用四分之一)所预收的费用,应全数退还。
以上提供参考,或许能依此据理力争。
至於该如何计算退费日数及金额,本人不善於此,请原作自理或请板友协助。
另补上直辖市及各县市短期补习班管理资讯系统
http://ap4.kh.edu.tw/afterschool/
※ 引述《Moonbeam (月光)》之铭言:
: 我在地球村买了一年的课程(10+2月)
: 後来因为某些因素不想继续上课
: 原本是想办转让
: 後来觉得实在划不来
: 因此想改办退费
: 但因为当初只上了50几天
: 退费是上课程1/3内都只退一半的学费
: 因而我想等到我上快满1/3时间时再去办退费
: 且我当初有询问地球村的小姐我应於几日内办理退费
: 小姐是告诉我在课程1/3..也就是120天内办理
: 如今我去办理退费时
: 她们又改口说是100天
: 因为她们说我的课程是10个月...
: 另外2个月是赠送的所以不能算在内
: 这招真是有够ooxx的...
: 当初说一套现在又是另一套
: 我怀疑她们根本是故意的
: 我当初原本有想要录音存证
: 怕她们给我来这招
: 後来想说她们应该不会这样吧
: 真是没想到梦魇成真
: 现在给我翻版说是100天然後不给我退钱
: 还说:你既然当初就想退费了..为什麽不早点来退??
: 叫我不要怪她们...要怪就怪自己!!!
: 我当初只上50几天...只能退一半费用我已经很不高兴了
: 我难道不能把剩下未满120天的部份上完吗!!??
: 真是太过份了....
: 我觉得她们简直是诈欺...
: 我真的超後悔当初为什麽没有录音...
: 看到她们那副理所当然不退费的嘴脸
: 我真是气到超想骂人的
: 我难道就得这样乖乖认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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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ivysky 来自: 61.230.94.112 (08/23 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