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MDW (就是这样喵~)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讨论] 刚刚看到的新闻...
时间Mon Aug 7 21:32:34 2006
由所谓的法官判定"没有窃盗意图"
引申到
可以先吃喝而後俟店员是否发现决定要不要付费
你跳过一歩喔
老婆婆一开始真的没有偷的意思
否则人家何必强调有经店员同意?
这跟可以在卖场里任意吃喝俟机赖帐不付钱
二者之结果或许在某些人眼中差别不大
在法律上就是差很多
剩下部分
你讲的大致没错
※ 引述《modela (结束)》之铭言:
: 刚刚看了报纸~(联合?)
: 报导说...
: 有一个老妇人 在costco(好市多?)购物
: 因为孙子喊冷 所以在店员同意下拆开童装外包装 帮孙子加上衣服
: 结果是法官判定"没有窃盗意图" 报导并没有写出是否有归还衣物或补上购买金额
: 法官判定的结果是因为
: 1.老妇人是在"店员同意下"拆开包装帮孙子更衣
: 2.在结帐时"老妇人有将孙子放在推车里 是店员要求把小孩子先抱出车外"
: 说实在...看到这则报导我心有点冷
: 店家一定有错 但为什麽会闹到法院(或者警察局?) 也一定有他的原因
: 相信法官会这样认定 也一定有他的道理
: 譬如消费者已有年纪 非故意不结帐....甚至大事化小、以和为贵等 都有可能
: 但这则报导似乎会让某些读者觉得...原来这样也可以ㄚ~~~
: 消费者是有其权力要求消费时不受欺骗、恶意引导、蒙蔽
: 以及消费後购买产品的品质保证、瑕疵担保
: 但很多时候 消费者似乎也都忘记--消费是一种行为
: 满了二十岁 在民法上就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完全的责任
: 常常听到消费者的抱怨:
: -->我太冲动买了衣服 为什麽不能退?
: -->他卖给我卖的比较贵 为什麽不能退差价?
: -->有瑕疵才能退? 那我说他有瑕疵 可不可以退?
: -->契约条文那麽多 谁会去看阿?
: 自己能先保护的权益不做 还能期待谁帮忙争取自己放弃的权利?
: 看到这则新闻真的很感概
: 朋友开玩笑说
: 这样无罪喔 真好~
: 那我以後也在卖场内把东西吃掉 饮料喝掉
: 然後把垃圾放在置物篮里
: 收银员没看到就是我赚到罗?
: 嗯.....发发牢骚~~
: 媒体就是喜欢这种报导 走偏风 小虾米搏倒大鲸鱼的故事也是他们最爱
: 但朋友们看了这报导多是摇摇头~~
: 消费意识的确抬起了头
: 随之而来的却是可预见的无限上纲
: 消费应该是一种双方公平无欺且负责的行为
: 卖场给消费者方便 却换来更多纠纷与困扰
: 这种消费环境....应该不是大家所乐见的......
: ps. 这篇文章我实在不知道要PO在消费者版 还是顾客版
: 还是媒体版...orz
: 後来选择PO在这 是因为想跟版友们讨论自己消费观念的问题
: 如果版主还是觉得不适合... 就D掉它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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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1.17.195
1F:→ modela:一般来说....卖场通常不会因为这样就走法律途径阿 @@ 08/07 23:08
2F:→ modela:我是觉得啦~~ 如果真的需要法官来评断 一定有背後的原因 08/07 23:09
3F:→ modela:可是媒体只报导结果 怕会把消费者的权利放大....>< 08/07 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