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ggs (请到consumer爬文)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我准备将我的原文再post一次
时间Sun Jul 9 11:10:29 2006
※ 引述《balence (挑战高手中)》之铭言:
: 由於站方法务已经说了,公布姓名并不违反站规
: 并且也不违背任何法律
: 我在本版的版规中也看不到任何限制
: 所以昨天的删文加劣文,就当作版主误解站规好了
: 所以请问版主的态度:
: 1.本版禁止出现任何员工的真实姓名
: 2.身障者不会是消费者。
你说错了,这两点均不是板主群的态度,我们会删文是case by case决定的
※ 引述《VOIOV (天线宝宝说哔~啵~)》之铭言:
: 板主的公告说
: 删文放入的原因之一是:
: 「经板主判定本系列文章不符合消费者保护板走向」
你看看,第二篇就有板友把重点标给你看,你有看到吗?
→ cyber0305:"推 balence:诉求就是警惕所有的服务业员工",根据你的 07/08 16:31
→ cyber0305:诉求,为什麽你不转到customers版呢?那里的服务人员很 07/08 16:31
→ cyber0305:多,相信你会达到你的诉求的。 07/08 16:32
c板友也给了你适当的建议,至於你说你能不能在consumer板po文,
以"警惕所有的服务业员工",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
「消费者保护板不是这样用的!」
如你坚持要重新post该系列文章,就别怪我们手下不留情。
对板务有意见,请私下回板主信箱,我们会适当的回覆。
对劣文有意见,请私下寻求板主的谅解,或请去组务板申诉。
对板主有不满,想踢他下台,请到组务板发动罢免。
2.若非自愿退位:须先至LifeNewboard版提出罢免连署,基本连署门槛为50人。
5>发起人须符合资格 上站500/发表200 注册时间满一年。
请先Q一下自己看看是否符合资格。
本篇禁止回覆,本篇之後如果该系列文章卷土重来,
将予不通知删文,并视情况给予 劣文/ 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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さくら:我爱你 我的恋人
请再稍微等一等
我想要成长为
你心目中所想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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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70.101.110
※ 编辑: sggs 来自: 203.70.101.110 (07/09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