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eeway125 (free)
看板consumer
标题[建议] 别让权益睡着了,关於哑唬拍卖
时间Thu Jul 6 01:21:52 2006
各位大大,小弟日前拍卖我的收藏品,但因为一些因素,所以不想卖了,想说提前下架三
块钱还是要花,索性把该页面就当作自己的相簿,提供给同好欣赏,但没想到哑唬连一天
都不给我刊,被他给下架了,告诉我说,我的页面没有要卖东西的意图,所以不另通知,
且管理员可直接取消拍卖,且不予『退费』,就算我真的有违反哑唬一些奇奇怪怪,对消
费者很不利的条款,但我认为最起码哑唬必须先给予警告,再取消拍卖,会是比较好的作
法,然後我在版上看到很多人也有类似的经验,还有人一次损失上千元,我相信还有更多
的CASE,消费者都自认倒楣;更何况有人像消保官申诉,消保官认为哑唬的确没资格这麽
做,投诉者也有收退款,那我想问,这样类似的案子,哑唬一定接到不少,也知道他在法
律上站不住脚,但请问他有做任何改善吗?因为不是第一次被他直接下架,又想到他靠这
种方式,多收刊登费,即便我只有损失三元,但真的气不过,所以也向北市消保官投诉,
消保官也很快写信给我,告诉我他已经寄信跟哑唬联络,哑唬会给我解释;结果我在今天
收到他们的来信,口气不大友善,全文修改後如下(私人资料会略加修改):
亲爱的 xxxxxxxx,您好:
Yahoo!感谢您的支持与爱护。
关於您向台北市政府反应商品因违反刊登规则遭管理人员下架乙事,
本公司於Yahoo!奇摩拍卖服务使用规范—「违规的刊登行为」中明文
禁止网友之刊登内容为广告型态或不符合拍卖精神
(
http://tw.help.yahoo.com/auct/policy/listing/ad.html)
,此一规范本规则的目的是为避免买家反感,也避免因买家误解造成
交易纠纷。如有违反,依Yahoo!奇摩拍卖使用规范规定,本公司除有
权立即移除该项拍卖商品外,且不予退还相关费用,合先叙明。
另有关刊登功能使用费之性质,为您使用Yahoo!奇摩拍卖刊登功能所
需支付之费用,您一旦成功刊登商品,本公司系统即已提供服务,是
以您即有缴费之义务。
经查,您的拍卖商品<唉!就当相簿吧!My收藏! >,
商品描述中提到<这是小弟的刊登内文>已违反前述规则而遭取消,此处理程
序系依拍卖使用规范并无不符。
惟核诸您过去之使用纪录尚称良好,基於服务使用者之立场,拟特例退
回商品编号 e13759925 之刊登功能使用费 3 元。若您能接受此一方案
,请您直接回覆此信件,我们将於一至二个工作日内为您处理。惟应说
明者为本件处理结果并不代表日後本公司均有依此退费之义务,倘日後
您再有违反使用规范之行为,本公司均不再予以退费,请您於刊登前务
必详阅使用规范。
以上是哑唬客服给我的回信,回信的口气我就不便多说什麽了,我最CARE的是这条只要他
觉得你有问题,就直接把你下架,不另通知且不退费这条陋规,明明消保官已经表示业者
无权直接下架,起码也必须告诉消费者,你哪里做错了,若有通知,使用者不听,再下架
我也会支持哑唬的作法;但哑唬就是不肯修改,我相信自认倒楣的远比不肯罢休的人多得
多,所以,只希望藉由这个经验,告诉各位版友,不要让你的权益睡着了,姑息只会造就
自大,像这种不合理的条款,只有大家都去申诉,才会有改善的机会。
使用者付费是天经地义,但我拒绝这种不经告知,就擅自下架,这种不尊重消费者的行为
!请大家告诉大家,别让属於消费者的权益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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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9.93.249
※ 编辑: freeway125 来自: 61.229.93.249 (07/06 01:26)
1F:推 ivysky:哑唬拍卖-违反刊登未通知即直接下架-退费权益<--板主改标 07/06 02:16
2F:推 spiritia:哑唬本来制度就设计的很烂了,只为自身的"钱益"着想 07/06 06:59
3F:推 freeway125:我是原PO 感谢版主改标 07/06 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