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harayu (可以一直喜欢你吗?)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请益] 恬x琳 强迫推销-美容 访问买卖
时间Wed Jul 5 22:13:44 2006
N年前 我也曾经遇到这样的事
那时候我才刚满18岁(谜之音:18岁还被骗 那你怪谁啥= =)
那时候店员一开始跟我们很好 还对我们博感情
我傻傻的情况下 又介绍我妹去
结果我妹竟然也…买了一堆产品
(主要是因为她说 买他们的产品可以送一年48次的免费作脸)
在觉得蛮有吸引力的状况下 於是就买了
那时候年纪小 怕跟家长说会被骂
而且加上跟店员感情不错 (可是对我妹好像就没那麽好 我妹很早就没去了)
後来去了外地念书 只要回家时会去那做脸
感觉那时候 在去做脸时 店员就不太好 还是会逢场作戏一下
但是 有一天我笨笨的表明我要买别家产品时
店员就突然对我凶了起来
并且乱做我的脸 帮我敷脸之後 假装出去吃饭忘记我
我被放在那边不知道放了多久
(故意耍烂 打算让我知难而退)
我也真的从此不再去 但心里对这间店怨念极大
後来听我妹说 在那之前 她曾经看过一样有高中生的父母气冲冲的跑去那间店跟店员吵
店员就只好退钱 不过 这样的经验太多 也许他们早也有拆招的方式
不过 你们未满18岁 就法律上来讲 你们是不用担心的
加油!支持你们,每次想到这个,内心里这个怨气很大…
算是年轻不懂事花钱买个经验吧-->外人会对你好,一定是有目地的!
GO!GO!!希望你顺利解决
※ 引述《anita03201 (你要给我钱吗)》之铭言:
: 店里面我不确定有没有免发票的贴纸
: 我好像没看到
: 她们的名片地址是
: "台北市 士林区 大东路16之7号"
: 跟财政部登记的网站一样
: 可是我不知道实际的那个地点的地址
: 另外 他有给了一张很像收据的东西
: 上面有分期付款要缴钱的期限以及金额
: 没有发票
: 刚刚我打电话说要跟他退货
: 我照着消保法以及民法未成年的理由
: 要求他退货
: 但是他不退 且要问我们是谁
: (因为有身分证影印本在他那边 所以我没有说出是谁)
: 但是他很坚持他的立场
: 所以我就说 那我们就要寄存证信函了
: 他说 "没关系 你寄阿 到时候我也会寄一张给你"
: (谜知音: XXX 和你娘 超不爽)
: 到底有没什麽方法可以治这个恶劣的店家阿
: 我们只是高中生 没有什麽力量
: 只可以照着版上说的方法一步一步来 但是整个就是很火大
: p.s 我一定会力争到底 不会让他以为高中生很好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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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2.178.131.1
1F:推 ivysky:满二十才是完全行为能力人,才算成年人. 07/05 22:28
2F:推 ivysky:满十八未满二十,还是可以经家长否认该合约之效力. 07/05 22:38
3F:推 koharayu:其实我知道是20,只是我懒的改而已。谢谢你的纠正 07/09 23:30
4F:推 ivysky:嗯,因刑法应负全责是18岁,民法上则是20岁.提醒大家. ^^ 07/10 13:12
5F:推 koharayu:^^ 07/11 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