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rea2005 (orea)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健身房签约可以毁约吗
时间Fri Jun 9 16:36:21 2006
引述《orea2005 (orea)》之铭言:
: ※ 引述《legist (请进 consumer 板)》之铭言:
: : 我不赞同上面该转述某网页的见解。
: : 盖以健身房而言,签约完成之後原则上从当天就可以使用(除有特别约定开
: : 始时间外),想当然耳健身房不可能当天就把会员卡交给会员,因为必须有制作
: : 的相当期间,所以就会发给会员一个效力等同於正式会员证的临时会员证,待正
: : 式会员证制作完成後,始以正式会员证取代临时会员证。所以会员享用服务通常
: : 仍是从签约当天(或特约日期当天)开始,在此签约以访问买卖方式做成的假设
: : 前提下,消费者的七日内之任意撤销权应该就从享受服务(即签约或特约)当天
: : 开始起算。所以本例以我的见解,原波除至今尚未开始其服务外,无法行使依消
: : 保法第十九条所享有之消费者的七日内之任意撤销权,因为早已超过七日了。
: : 至於针对原波原来的问题,建议先把契约拿出来看,其违约金是如何规定的
: : 。另外亦可注意原波在签下这份合约时是否享有消保法第十一条之一第一项所规
: : 定之三十日以内之合理的契约审阅期间(以本例中至少亦应有二日之审阅期间始
: : 可认为合理),如违反者,依同条第二项之规定,其条款不构成契约之内容。
: : 再者,如原波目前尚未成年(未满二十岁),只要请法定代理人(父母)寄
: : 发存证信函拒绝承认本契约即可拿回所有的钱,因民法保护未成年人优於保护交
: : 易安全之考量使然。
: 我之前也跟加州签约加入会员,第7天的时候我想退,可是顾问说我没带文件,
: 叫我过几天带文件来帮我退,他说会帮我处理,过两天我带了文件去,客服说我
: 已经超过期限,才知道那该死的顾问没跟客服提这事,找顾问来解释,顾问却说
: 我那天根本没去,也没跟他讲说要解约,後来我找消保会,消保会的谘询人员跟
: 我说,健身中心的犹豫期有15天,叫我不要理会加州契约里说的7天,当天我就
: 发了存证信函给加州,可是到今天已经10个工作天了死都不回应,我
: 也要去找消保官了,这家公司真是恶劣
我已经跟消保会申诉了,消保会也把这案子送交体委会处理
消保会也有把公文的副本寄给我
不过...........
加州仍旧不做回应
还打给我说有优惠方案....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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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39.223.20.28
1F:推 ivysky:做第二次申诉,这次直接找消保官. 06/09 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