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arl0815 (pearl)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纠纷]租屋~钱(保证金,押金)是房东说的算吗?
时间Thu Jun 8 13:02:19 2006
就是合约内没都规定
所以才说钱都是房东说的算嘛><
唉~~
※ 引述《bensho (一整个宅)》之铭言:
: ※ 引述《pearl0815 (pearl)》之铭言:
: : 一年漫长的租约...终於在5/31到期了
: : 原本以为交还钥匙拿回押金就可以摆脱那个恶房东了
: : 没想到12000的押金却只能拿回6000...><
: : 原因一:合约原本是签好一个月固定收300块水电费
: : 但房东却拿我跟上一个房客的用电量作比较
: : 要我补足一年来所有多出来电费的差额
: : =>合计1500
: 第一、如果当初合约有明显写明
: "如果因为房客个人因素导致水电费用超过300,得另外收费"
: 房东才有权利收
: 否则,额外溢收的部分是不合法的
: (刑法三三九条普通诈欺,以及涉嫌同法二百一十条伪造文书)
: 房东须举证相关契约以及证明因为房客的住进导致他的损失
: 房贷法当中并没有对於此种行为有特别约束
: 所以依照契约为主,若契约没有约定,则按照常理
: 常理上,是不需要鸟他
: : 原因二:我朋友因故在我那住了「两」个月(3月中~5月中)
: : 原本以为多付一个人「三」个月的水电费就可以了
: : 可是房东却要多收每个月1500的房租
: : =>合计1500*3=4500
: 理由同上
: 这个问题也是按照当初契约的规定
: 若无
: 按照常理
: 不过就人情上是稍微意思意思补贴个一两千的费用
: 如果房东人好就连毛都不用
: : 5/31晚从九点多跟房东耗到快十二点
: : 房东怎麽也不肯妥协或退让
: : 还说我干嘛这麽计较这些钱
: : 我不过是个学生耶...6000块可以过好一阵子了
: : 原本以为可以跟房东商量一个合理的电费
: : 可是怎麽也说不过他
: : 还有...为什麽我朋友明明就住在我房间里
: : 也没有多占用到其他的房间
: : 又不是没有付给他水电费
: : 为什麽每个月多收1500也是他说的算
: : 一点商量的余地也没有......
: : 真是悔不当初啊~~
: : 找了一间要跟房东一起住的房子
: : 房子就像是一般公寓
: : 房东住的是套房
: : 分租另外两间雅房
: : 房东真的很不好相处
: : 不是老是跟你摆个臭脸
: : 就是对你讲话很不客气
: : 连邻居都说我们房东人怪怪的
: : 所以房客流动率很高
: : (可见这不是我个人主观的偏见)
: : 原本以为终於熬过一年了
: : 不必因为提早退租被扣押金
: : 但是还是硬生生被扣了6000大洋
: : 所有的钱都由房东说的算
: : 真不知道当初签的合约拿来干嘛用的
: 如果你当初签下的合约里面
: 有明文记载住宿的关系仅为当事人一人独住
: 或是有明文记载不得长期、短期携带他人回来入住
: 如果有这些的话
: 恐怕你会比较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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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0.155.49
1F:推 demdem:请上崔妈妈基金会网站登记租屋法律的谘询 06/08 14:28
2F:推 ivysky:板友回文一大篇,原作却只回了那几句,合约到底写了什麽? 06/08 16:27
3F:推 ivysky:至少要记取教训,契约内容不足的要求补清楚.下个租约会更好. 06/08 16:30
4F:→ legist:原PO连契约全文都懒得PO上来 看来他不太需要板友帮忙的样子 06/10 01:17
5F:推 ivysky:嗯,抱怨是没有用的,权益是要自己争取的. 06/12 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