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ninbaby (geninbaby)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纠纷] 我在拍卖上买东西他可以事先说不准给负 …
时间Wed Jun 7 23:24:17 2006
※ 引述《ehorn》之铭言:
: 作者: ehorn (遥远) 看板: consumer
: 标题: [纠纷] 我在拍卖上买东西他可以事先说不准给负评?
: 时间: Thu May 4 15:07:24 2006
: ※ [本文转录自 e-seller 看板]
: 作者: alexxlee (今天也要好好的哦) 站内: e-seller
: 标题: [请益] 厉害的卖家…不过可以这样吗?有法律效力吗?
: 时间: Thu May 4 11:33:14 2006
: ■故意以负评.普评方式联络本卖场的网友,视同自愿放弃民事及刑事上诉讼权利,并同意无条件以标购商品之起标价格乘上一百倍
: ,做为侵害本卖场商誉之损害赔偿.,94年11月1日生效ꄊ: 本卖场交易双方同意以台湾台北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 http://tw.user.bid.yahoo.com/tw/show/aboutme?userID=momoko_jewelry
: 不知道,我贴了他的文又附上连结,有没有犯法?
: 还有他商品页面有明星照片,不知有没肖像权的问题
: 还是也可以像他一样,声明"本网页肖像权.商标权及相片着作权系属各该人或公司所有"
: 就可以堂而皇之的使用。
: http://tw.f4.page.bid.yahoo.com/tw/auction/d18923266?u=%3amomoko_jewelry
真是嚣张的卖家!!!
最新CASE!!有够狠!
请姐妹们小心!
我朋友(买家)寄给另外一位卖家的信:
不好意思...
因为刚好这次跟您有交易..
又同样都是在雅虎网站购
却於另一卖家遭遇难以置信的事..
所以有问题请教..
我从来没有给过卖家不良评价...
但是因为那次收到商品觉得跟照片和
我述尺寸差太多所以给予"桃子部屋"极差评价
(所购款式与贵站上韩国蝴蝶水晶钻水滴型坠饰耳环很相似
但价格贵1百多元加上所显示尺寸误导所以会更觉得落差大)....
但是後来却收到2封存证信威胁上法院和
通知本人任职公司调查上班时间网购等....
本人已先将评价改为普通并将请客服先删评价留言.
於该网站购物时并未多留意桃子部屋网站所说之法律问题和
上面公告已和几位买家正在司法诉讼等..
本来只是单纯的表达不满没有恶意而且也没要求退货.
确有这样意想不到的後续麻烦
请问..以您的经验.
卖家於卖场上一句"故意以负评.普评方式联络本卖场的网友,
视同自愿放弃民事及刑事上诉讼权利,
并同意无条件以标购商品之起标价格乘上一百倍,
做为侵害本卖场商誉之损害赔偿"是否就可完全归咎於买家.
而且买家完全没有恶意呀~~便成评价就只能选择正评..
连普通都不行...也许您会站在卖家立场..但是...
还是想请教以您经验您对这件事看法...
还有雅虎对这种交易纠纷通常会如何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04.40.68
1F:推 ivysky:对方通知其任职公司调查上班时间网购..疑有恐吓之嫌? 06/07 23:59
2F:推 ivysky:这篇文章看起来好面熟哦?! 06/08 00:00
3F:推 lilianchan:这种声明放弃主张权益文,於法无据吧 06/08 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