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gist (请进 consumer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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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Y网拍的卖家有营业及税务登记
时间Wed May 31 16:26:30 2006
※ 引述《LeneHuang (Irish rover)》之铭言:
: 逛Y网拍卖看到一个卖衣服的卖家
: 他在"关於我"里有写说已完成营业与税务登记、成立公司行号
: 也就是我跟他买东西应该就不是属於他的个人买卖罗?
应属於你跟一个公司(或行号)买卖,而非属该个人。
: 我想请问一下他所列的几条下标规定是否合理:
: (1)除了重大瑕疵外不接受退换货
不合理且不合法。依消保法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此规定无效。
: (2)收货後超过三天未告知就不接受退换货
要看三天是否足以让买受人能够检查该商品是否存有瑕疵。
个人浅见:就衣服而言,三天内应该可以看的出有无瑕疵,
所以本条款应可构成契约之一部分。
但由於消保法第十九条第一项七日内无条件退货的规定仍在,
所以消费者尚可依本条於七日内要求退货。
所以本条仍然不合理且不合法。
: (3)如需更换尺寸必须自付来回邮资
不合理。因为消保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就连消费者无故退货,都不必担负任
何费用或价款了,如果想更换尺寸,消费者自可先退货,拿回所有的钱(且不必
付邮费)之後,再重新购买一次。顶多这时消费者会担负一个买不到的风险(或
是店家不满奥客而不愿卖给你的风险)。
消费者既然可以先退货再重买还都不用负担邮费,如需更换尺寸仍须自付来回邮
资,两相比较下,即知不合理。
: (4)使用信用卡付款无须负担手续费,但刷卡付费後,若需取消交易退款,
: 将需扣除该笔订单总金额的3%与处理费50元
这个我不懂,拜请sggs解惑。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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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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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7.183.7
1F:推 sggs:他只是把ezpay向卖家收的手续费转嫁给消费者而已 05/31 16:36
2F:→ sggs:不过有更多卖家是信用卡付款就要加3%,它是退费时才扣3% 05/31 16:37
3F:→ LeneHuang:那加收的处理费呢?谢谢 05/31 16:43
4F:推 monologist:用ezpay除了要付手续费给平台外,在取款时也还要再另外 05/31 21:54
5F:→ monologist:支付费用,不过现在ezpay的手续费不是2.8%吗@@ 05/31 21:55
6F:→ sggs:多年前是3.2%啦,我没有用ezpay所以不知道他变便宜了 @@ 06/01 08:22
7F:→ sggs:手续费50元只能说是店家内规,不想接受就不要跟他买 06/01 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