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harayu (可以一直喜欢你吗?)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另人感到火大的网购!
时间Sat May 27 18:19:41 2006
※ 引述《foone (请问甚麽)》之铭言:
: ※ 引述《lilianchan (水面镜子)》之铭言:
: : 先写张存证信函给对方吧,并把主张诉求之相关法条附上去,你要告官前,也是要先
: : 做这动作吧!
: 1、若取刑事途径,与存证信函无关
: 2、若以民事途径,法律上亦已承认电子信件(表明用意之电磁纪录)
: 为文书之一种(但契约之书面因证明意义,不一定包含在内),
: 对方既已回覆,亦可证明有发此封信件,不一定要发存证信函
: 3、即使未发存证信函,对方片面订立条款,并用於不特定人,亦有定型化条款之
: 适用,另依据民法相关规定,不於七天内解约,由於可归责对方之给付不能
: 仍然可以解除契约(如於诉状为解除表示),与存证信函有否先行发送亦无关。
: 4、基於以上所述,存证信函可发可不发,亦与告官无关。
谢谢给予这麽多的指点,不过 我到後来是写信给消基会
但一直迟迟没有受理,我也跟卖家吵了起来
不过卖家却辩称他卖场的商品从头到尾都没有说是日本进口就是日本制
不过我只是针对卖家不老实深表不满
「最近海关对日本线商品盯的紧,常造成交货延迟、因此洗标签加印制〔XX制〕避免
缉查,请多多见谅,谢谢。2005/05/31」 <--这句话怎麽看都充满了疑点
卖家在评价回覆中说我无理不懂何谓日本代购的意思~还说我一定是买太多仿冒品了
并认为我商品没有交易成功、也没拿到商品,却怀疑他的商品是仿品?
(我从头到尾都没有说他的商品是伪货,只觉得卖家这句话有涉嫌混淆消费者的认知)
并且一度认为我是因为21元的事情跟他斤斤计较,人格只值这21元~,并大啖我无知与幼稚
我想这已经涉及人身攻击
不过因为跟这卖家不愉快的事弄的我自己心情不好受,还失眠了几天
最後只有写信请yahoo奇摩处理掉我的负评,不想再管这件事了!
毕竟从头到尾交易始终没有成功,我在想,自己再吵闹下去
其实好像也不会有结果吧~ 自己也学会一个教训。
最後谢谢foone大大,给予了我几个方向的见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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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2.178.131.1
1F:推 foone:权利唯有寻求保障,权利始存在 05/28 11:14
2F:推 ivysky:推foone的推文. ^^ 05/28 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