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so82 (不再沉默)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问题] 发存证信函就等於解除合约吗??
时间Mon May 15 08:00:45 2006
我在5/11第七天寄出存证信函 5/12他们客服致电说有收到了
可是那位客服人员说我5/10要去解约退费当天(是被说服=.=)自己同意另签合约转会籍
但是我就说 可是我还是有在七天内寄出存证信函ㄚ
结果很OX的是 他说可是今天5/12是第八天了噢
我就知道他们又想呼龙我了 我就说可是我5/11寄出有邮戳为凭
这点他说不过去 就说已经把我的案子交给总公司处理
我就问说所谓的总公司是哪一家 请依存证信函上三天内退费
他就一直说总公司会处理@@!!
那今天礼拜一算第三天了
要是他们还没处理
那我是不是该上消保会申诉了@@??
※ 引述《foone (请问甚麽)》之铭言:
: ※ 引述《soso82 (不再沉默)》之铭言:
: : 只要退钱就好了吗??
: : 那还有甚麽解除契约的手续甚麽的吗??譬如说又要签甚麽解约的合约的??
: : 谢谢你~!!!
: 解除契约後,就等於没订契约
: 你只要有存证信函回执联和存证信函的内容
: 就已经有解除的效力
: 不需要其他的任何程序
: 也不一定要收回契约作废
: 当然要收回也可以
: 至於自动转帐的部分
: 由於已经解除契约
: 如果还是有转帐,也是可以要回来
: 只是钱已经入人家口袋
: 就不容易要回来
: 因为走法院是很麻烦的一件事
: 我认为自动转帐是可以由立帐人取消的
: 所以如果邮局本身不处理,可以打电话到总局申诉
: 或许有满意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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