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ysky (曼)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纠纷] 我在拍卖上买东西他可以事先说不准给负 …
时间Thu May 4 16:55:06 2006
※ 引述《ehorn》之铭言:
: 作者: ehorn (遥远) 看板: consumer
: 标题: [纠纷] 我在拍卖上买东西他可以事先说不准给负评?
: 时间: Thu May 4 15:07:24 2006
: ※ [本文转录自 e-seller 看板]
: 作者: alexxlee (今天也要好好的哦) 站内: e-seller
: 标题: [请益] 厉害的卖家…不过可以这样吗?有法律效力吗?
: 时间: Thu May 4 11:33:14 2006
: ■故意以负评.普评方式联络本卖场的网友,视同自愿放弃民事及刑事上诉讼权利
: ,并同意无条件以标购商品之起标价格乘上一百倍
: ,做为侵害本卖场商誉之损害赔偿.,94年11月1日生效ꄊ: 本卖场交易双方同意以台湾台北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 http://tw.user.bid.yahoo.com/tw/show/aboutme?userID=momoko_jewelry
: 不知道,我贴了他的文又附上连结,有没有犯法?
: 还有他商品页面有明星照片,不知有没肖像权的问题
: 还是也可以像他一样,声明"本网页肖像权.商标权及相片着作权系属各该人或
: 公司所有"就可以堂而皇之的使用。
: http://tw.f4.page.bid.yahoo.com/tw/auction/d18923266?u=%3amomoko_jewelry
这个卖家还真天才!
明星的经纪人要是告上他,
他就会知道未经许可之使用、转载、重制,皆违反着作权法的下场是什麽了,哈!
至於他的负评後果声明...
不知是否可援用消保法对定型化契约的规定?
第 11 条 企业经营者在定型化契约中所用之条款,应本平等互惠之原则。
定型化契约条款如有疑义时,应为有利於消费者之解释。
第 12 条 定型化契约中之条款违反诚信原则,对消费者显失公平者,无效。
定型化契约中之条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推定其显失公平:
一 违反平等互惠原则者。
二 条款与其所排除不予适用之任意规定之立法意旨显相矛盾者。
三 契约之主要权利或义务,因受条款之限制,致契约之目的难以达成者
不过,像这种吃人够够的卖家,个人大概会敬而远之,绝不轻易踩地雷.(没闲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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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咖啡~~最爱曼特宁
http://www.wretch.cc/album/ivy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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