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sunny (su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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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讨论] 桃园补习班退费~~法则问题
时间Tue Apr 11 08:53:43 2006
我在一家日文补习班上了三堂课 因为工作上的问题
我延期了大既半年左右!~我是补为期三个月的课程
那时候我要延课的时候!因为只上了三堂课 便要求延後
於是补习班人员便说~那你上的那三堂课 钱另外补足(用三个月费用去除上课堂数!我交了750元)
这样课程还是一样三个月 我们比较好作业
前几天我打电话去询问退费的问题 补习班人员说要把公文呈给上头看
我问他大概要多久的时间 他说也不清楚~但一般补习班对退费这种事
实在是能拖则拖!!!我的课程是停到5月31日
他们对於招生跟退费完全就是二种脸孔
ps.在缴费收据上 没特别注明退费的规则(不像地球村那样)
所以应该是照法则走罗!
我在知识上浏览了一下!
根据旧法则~大多数县市都是(但没看到特别指定桃园县的)
未开课前退费~退七成左右(有的是退7成5)
开课未满1/3~退5成
超过1/3~不退费
去年底!板上写说 台北市觉得这样的退费不合理
因为在开课前退费却只退7成~对消费者来说 根本就是吃亏
因此台北市教育局连同消基会订定新法则
在开课前60天退费~只可‘扣百分之五的手续费~不得超过1000元
前59~前8天~扣百分之十
前7天~扣百分之二十
高雄好像也在实施了
那我想请问一下喔!!我这样算是未开课吗?因为是补习班人员叫我补齐三个月份的!~之前那三堂就抵掉了
以”桃园县”来说!未开课前是退百分之多少???(我上了桃园县政府、教育局都没我要找的答案!台北市的却清清楚楚的列出来一一”)
新的法令~其他县市都还未实施吗?这样对於其他县市的学生来说真的很吃亏
在台北市的人真的蛮幸福的!那种官员才叫有政策有做事吧!是真的为消费者在着想!
我是想多了解一些关於这方面的法则!~
不然补习班把一票学生吃的死死的!吃人都不吐骨头
我必须先做点功课才有立场去跟他们谈 免得被他们虎到!!!
希望有这方面经验或是知识的人 可以彼此交换意见
知识上的人真的都很热心!!!谢谢大家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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