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zpeer107 (立志当坏人)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心得] 有关PCHOME标错价事件
时间Mon Apr 3 20:06:54 2006
买卖行为,不是慈善事业,本质上就是投机
只是过去谈判地位不对等,只容许厂商投机,消费者只能吃闷亏
想想看,厂商的法务们会不会出来靠北厂商没良心,趁人之危,或是行为投机??
然而
现在原本站在消费者方的法务人员,竟然跳出来抱怨消费者乱来
官司还没打,消费者己经被自己的法务人员摆上一道
假设今天是a厂商向b厂商下订单,钱也给了
後来b厂商又以价格错误为由,片面取消订单
你还会说a厂商是趁人之危吗??
还是根本是b厂商自己搞鸟龙,应该自己承担商业风险??
台湾从过去企业经营者单方玩弄消费者的局面遂渐转变
消费者开始在法律的保护下和企业经营者展开角力,目前可以说仍然是败多而胜少
总的来说
这次的事件如果成功,对台湾的消费市塲将会是很大的助力
因为这代表台湾的消费者和企业经营者在谈判桌上的地位有很大的进步
制度化的保障,会让消费者更勇於买卖行为,促进经济活络.........
我是这样给原po建议:
相信你不是无给职的在为消费者服务
拿人钱财为人做事
如果你无心替消费者服务,希望您可以转向厂商方面谋职
因为想到将来在法庭上,会有一个心态上己经变节的法务人员可能随时会扯後退
真是让人替消费者感到寒心
※ 引述《fullmoney (失血)》之铭言:
: : ※ 引述《fullmoney (失血)》之铭言:
: : : 关於这次PCHOME的事件
: : : 小弟我工作的地方收到2-30件申诉...
: : : 把申诉内容打开来总看到很夸张的订单数字
: : : 然後看着这些所谓"消费者"在那注记着要商家供货
: : : 我真的很难接受....消保法要保护的竟然是这种趁人之危的消费者
: : : PCHOME标错价格确实是消费资讯上的问题
: : : 但就错误意思表示的撤销似乎还要再讨论的更深刻才行
: : : 或许""受害者""们都会说自己消费权益受损
: : : 但是站在公平交易的想法...
: : : 似乎不适合过度强调"权益"问题
: : : 希望申诉之後的法律程序...法官能导正这种乱象....
: 我想我的工作心得po错地方了
: 原本以为会得到值得学习的讨论...
: 我只能够说今天大部分相对人买了数十台的投机行为
: 已经不是消保法要保护的''相对弱势''
消保法不是要保护相对弱势,而是「保护消费者权益」(消保法第一条)
: 言以至此~~别吐曹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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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ezpeer107 来自: 218.167.193.50 (04/03 20:13)
※ 编辑: ezpeer107 来自: 218.167.193.50 (04/03 21:27)
1F:→ modela:我只想说....消基会很多人是无给职的 04/03 21:28
2F:推 sun0804:那麽请F君可以不要再这麽辛苦的无给职了 04/03 21:44
3F:→ modela:他好像没说他是消基会的齁....@@ 04/03 21:46
4F:推 hearteye:推你的文章。 04/03 22:46
5F:嘘 fullmoney:我算是无给职!!而且我很认真的再研究相关的法条 04/04 10:47
6F:→ as0500:楼上的,那你还是别再做了 04/04 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