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ura (奥兹大王)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心得] 有关PCHOME标错价事件
时间Mon Apr 3 14:43:03 2006
※ 引述《fullmoney (失血)》之铭言:
: 我想我的工作心得po错地方了
: 原本以为会得到值得学习的讨论...
: 我只能够说今天大部分相对人买了数十台的投机行为
: 已经不是消保法要保护的''相对弱势''
: 言以至此~~别吐曹我了
没有吐槽的意思
先请教一下
於相同事实前提下,但假设没有消保法,
商家就可以耍赖了吗?
用耍赖的字眼不太好的话,那麽改一下:
商家就可以不必负责了吗?
如果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
才有阁下所谓消保法要保护哪种弱势及是否合理的问题。
相同的例子,但换成是商人对商人,
卖家自己标错价,买家要求履约,答案会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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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请教为何要提到消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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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65.186.253
1F:→ roura:如果是因为我个人就本案事实的部分理解有误,烦请一并告知。 04/03 14:43
2F:推 ivysky:若没有消保法,还是有民法...^^ 本案都可以援用. 04/03 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