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CKLIN (冰妹)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纠纷] 曾被黑心通讯行欺骗多绑门号的人,请进 …
时间Fri Mar 24 13:32:03 2006
不好意思,我有问题!!!可以请好心的人回答我吗???????
我好不容易照板友讲的写好内容,连影印的都印好了,要拿去邮局寄!
结果小姐说不能这样写!她说因为第一份是正本,其他是副本~
她说收件人应该就是正本收件人,只有一个!
其他都是副本收件人.... @_@ 可是。。。
我照板友的作法,是先买了两张存证信函纸,回家写好之後,在影印需要的份数~
可是影印本上面我都盖好寄件人的章,还有骑缝章了~
虽然修改可以盖章,但是男友生气说要重写一份....
请问大家,到底怎麽样写才是对的啊!!! >_<
※ 引述《hamai (Danhama)》之铭言:
: 1.寄件人姓名、地址就是写自己的名字和可联络到本人的地址
: 2.收件人部份比较多,要发函给很多单位
: 以上五个单位填通通一起写在"收件人"那一栏,编号1、2、3....)
: 范例:
: 姓名: 1.交通部电信局 台北市…….
: 二、收件人 2.小伯国际 台北市……..
: 详细地址: 3.远传电信 台北市……..
: 4.和信电信 台北市…..
: 5.中华电信 台北市……..
: 3.副本收件人:
: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 台北市中正区济南路一段 二之二号十二楼
: 中华民国消费者文教基金会 台北市大安区106复兴南路一段390号10楼之2
: (副本收件人据说只是留在邮局日後查证用的,所以在存证信函上可以次把两
: 个单位都写上去,也是编号1、2,跟上面范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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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35.10.168
※ 编辑: LUCKLIN 来自: 140.135.10.168 (03/24 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