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lina (走来走去)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讨论] 网路买卖之给付迟延
时间Wed Mar 8 12:41:44 2006
※ 引述《slina (走来走去)》之铭言:
: 最近越来越多网路卖家打预购款的名义买卖
: 买家下标付款後..非但等待时间超过原本约定的时间..还一直拖延!
: 我自己一月底下标..等到今天..刚开始卖家还有主动联络
: 到现在不文不问...让我很生气...
: 所以我就大概写了以下内容要求催告并退款...请大家看看有何需要改进
: 这项商品已经过了约定给付时间..
: 依民法第229条规定,自受此催告时起负迟延责任。
: 如无商品可供给付,依民法第229条规定,债权人得请求赔偿损害。
: 依此,敬请於文到三日内将货物寄出或将物品款项(310+17=327元)退还。
: 为免讼累,请祈遵照办理。
之前写信要求退款都没人理
昨天晚上寄出这封引民法第几条、第几条..今早卖家就马上写信来说帮我退款
但是还是坚持他没错(拜托没完成给付义务的错难道是我?)
总之他愿意退我钱就好了..不过我有点以下心得
1. 人好像天生本贝戈戈,平心静气要退款不理,凶一点用法律就连来两三封信。
2.网路卖家的法律观念通常不好,说这不是什麽契约不契约的问题,那请问是什麽问题?
3.我以後再也不买什麽预购款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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