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one (请问甚麽)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纠纷] 有关套书退货的疑问
时间Mon Dec 19 12:17:11 2005
※ 引述《fullmoney (失血)》之铭言:
: ※ 引述《aibamiaka (瑶)》之铭言:
: : 到底是我真的弄错访问买卖的规定了吗
: : 因为她还说 本来头期款是不能退的
: : 唉呀 我都快被搞糊涂了啦...
: : 麻烦各位解答了 先拜谢
: 消保法对於访问买卖给予消费者的保护是
: 7天的犹豫期间无须任何理由解除契约
: 同时厂商有收回的义务~
这种情形符合访问买卖应无疑问
最好的方法是
以书面通知书商解除契约
请书商於一个月内自行回收
否则不负保管责任
至於收受後再退回之邮资由何人负担
消保法并没有明确规定
不过既然消保法施行细则规定书商应自行回收
则邮资应由书商负担
应作当然解释
可以:「消保法规定书商应自行回收,今退回邮资自然由书商负担」
为理由要求退回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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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0.8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