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treal (╮(╯3╰)╭)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纠纷] 请问离店一秒就不能换货了吗?
时间Mon Dec 5 12:44:02 2005
※ 引述《fullmoney (失血)》之铭言:
: 我觉得是不是该讨论那个"商品既出概不退换"这件事
: 虽然民法有其规定,但从消保法的立场这确实不合理
: 况且消保法是民法的特别法,
: 只拘泥於民法上的条文..想当然尔是业者合理
: 但别忘了消保法的出现就是要解除这种对消费者不公平的事情
: 各位大大努力的阐释民法是正确的....
: 但是站在保护消费者的立场~~是不是该多方思量呢??
: 虽然我遇到不少这类买错或者反悔案件,
: 但解释民法上之规定之余,我亦会建议消费者从另一个方面下手
: 就是如果对方有销货成本上的损失,是否由消费者补偿
: 尤其这还是个未拆封的产品.....
: 之後再换取原本欲购买的物品...
真的很感谢大家拨空讨论
虽然我不懂法律,但是我很努力的尝试去了解各位前辈的回文内容
确实2300mAh并非就不能使用了,只是那不是我原先想买的
但这好像就构成了民法上我的理亏,又民法跟消保原则似乎有所冲突
另一方面从企业管理来看,
如果规定"商品既出概不退换"不合法,我并不觉得会是一面倒向消费者
会因此而投机的顾客其实是常态分配尾巴的极端值
大部分顾客只是想花钱买到他想要的东西
企业的一块钱和顾客一个人的一块钱是不同重量的
因此企业遵循消保原则来满足顾客事实上对自己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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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3.72.178
※ 编辑: montreal 来自: 140.113.72.178 (12/05 12:44)
1F:推 roura:我觉得那个商家不给退货应该算是「不会做生意」。 12/05 12:57
2F:→ roura:至於你买错,该是谁负责,现在就只能想想是不是商家的标示 12/05 12:58
3F:→ roura:或介绍有什麽不明确或易引人误解之处。 12/05 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