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llmoney (失血)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纠纷] 请问离店一秒就不能换货了吗?
时间Sun Dec 4 00:08:57 2005
※ 引述《montreal (╮(╯3╰)╭)》之铭言:
: 大家好
: 事情过了我也气消了,但是这些疑问一定想请版有帮忙回答一下
: 谢谢:
: 我在新竹NOVA良X电子买了两组充电电池(将近五百元)
: 本来要买2500mAh(表示电量强度)...
: 不小心买成了2300mAh(价差只有14元)
: 结帐後刚踏出店「不到一分钟」(还在距离店100公尺内)发现了,马上回头
: 一进店说明,店员马上换一副脸色
: 她说「本店规定商品卖出一律不退换」,并指着墙壁上的字
: (真的有写耶.. 但是结帐的时候没有说阿..)
: 完全没拆开(才离店几秒钟阿)几乎没有价差(14元@@||)
: 请问店家真的可以有写这句话就有效吗?
: 我的问题整理如下:
: 1.店家只要有标明在墙壁上就可以有法律效应吗?
: 2.如果1为真,则没有口头说明的必要吗?
: 3.对於完全新的东西,才离开店数秒钟,踏出店门再进来就不行,
: 店家不肯换的真正原因是甚麽?怎麽想店家都没有损失阿..
根据你的问题..
1.有,业者透过广告.媒体...告示或其他方式明示规定者,其规定属定型化契约之一部
但有个前提是...必须要让消费者知道有这麽一回事,这个条款才算成立
2.口头说明有其必要,但很少很少有销售员会这麽做
3.其实你可以申诉该店家的"商品卖出一律不退换"规定,业者很显然想依此规避瑕疵风险
从消保法的立场来看是违法的
4.虽然民法对於一般买卖交易的原则是瑕疵担保责任,但是可从消保法主张该定型化契约
条款之不公平,连百货公司的类似条款都被要求废止了,这家业者应该也不能推卸才是.
5.结论,建议你填个申诉表过去吧,在新竹市直拨1950有消服中心可受理,
或者上www.cpc.gov.tw填申诉表传送至新竹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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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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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8.221.2
1F:推 legist:若标在墙上且字样够大的话 很可能会推定消费者都看到了... 12/04 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