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问题] 请问网拍上的影品商品有七天的退换期吗?
时间Tue Nov 15 03:00:42 2005
首先啊 关於对方说他如果提出告诉 案子会在台北地方法院审理
这点是错的 他要告你 而你住台南 那就会在台南地方法院审理
而不会在台北地院(见刑事诉讼法第五条) 就算他在台北地院起诉
最後案件也是会移送到台南地院 这样就变成他要过来了
第二啊 关於民事的部分 如果你要告他的话
你只要先向他表示解除契约 然後请求他返还价金(也就是买卖金额加运费)
他一定不会全部还 再对他起诉请求返还(但是前提是要知道他的姓名跟地址)
这点可能就要靠跟yahoo要吧 不过不晓得能不能用已解除契约这样的
理由请求协助(解除契约只要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就行了)
要留下解除契约的证据的话 就用回覆加寄信给他说要解除
然後把回覆页面跟信件保存起来 接下来就是看能不能取得他的地址跟姓名了
如果後来取得又决定要告的话 关於诉讼费用 民事上是由败诉之一方负责的
只是起诉的人要预缴而已 所以只要你确定站得住脚
又想争一口气的话 这也是一条路
以上是看过讨论串後想到几个对你比较有利的部分
还有一个方法 就是不要那个钱了 直接给他负评
顺便在回覆中把他的恶行恶状全写出来
让别人对他望之怯步 也让他了解到
做生意本来就是本於诚信 如果一开始就怀疑顾客
那下场就是如此 要选择如何做 就看个人比较看重什麽吧
如果是我 我会选择不要那个钱 直接给他很难看的负评
祝你好运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1.98.212
1F:推 sggs:负评可事先打好一篇完整的文章,切成每段100多字,一口气丢 11/15 08:12
2F:→ sggs:上去,上下还要加分隔线这样 @@ 11/15 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