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ijee (baijee)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问题] 请问网拍上的影品商品有七天的退换期吗?
时间Tue Nov 15 02:53:13 2005
※ 引述《faces0528 (我想要190的猴子XD)》之铭言:
: 这是刚刚卖家寄给我的信的片段
: "依照你一直以来回信给我的态度, 你显然认为您从头到尾都没有错
: 错的都是卖家, 我坦白告诉你: 你有很严重的"消费者永远都是对的"观念
: 在我们现实的社会并非如此, 有时候消费者不一定对, 你以後便会慢慢理解
: 也正因为如此, 你完全乎略了卖方的立场与感受, 从头到尾片面的在质疑卖方
: 从第一封信开始就是如此! 你可以质疑对方, 对方不可以质疑你, 我们同样有坚持的立场
: 我必须声明一点, 我今天主动提退款的事, 并不是因为我卖的DVD有问题
: 事实上已拆封的东西本来就有争议, 今天主动提退款, 完全是当做认赔倒楣
: 主要是想尽快的解决双方的问题, 也意谓着我愿意相信DVD或许真出了什麽问题??"
: 今天退你三百五十元, 已是审慎思量後的最大极限, 我这边当初实收你的金额是$413元
: 其他是邮资, 邮资不是我在赚的, 今天要求退货的是你, 买东西要退本来就要有心理准
: 备一买一退, 对卖方也是造成不少困扰, 请不要认为卖家什麽损失都没有
: 我今天要另付转帐手续费, 另你对我造成刊登费损失 (近四十笔) 信用更是无价,
: 这些就不提了!! 今天退你这笔钱, 我已经当做无论DVD是否有问题, 我都自己吸收下来
: 我说过, 无论如何你已将物品拆封, 卖方已无法对此物品做任何形式的处理, 你也清楚!
: 请问我今天究竟赚了你什麽? 还有什麽地方不满意的??
: 若你依然态度如此, 我已经不想回, 站方看的到这封信我也这麽说, 我相信他们会懂
: 我今天抱持的是大事化小, 小事化无, 以达迅速解决问题之效, 可以不要再闹了吗!??
: 我今天最後一次提退款, 请针对此笔"交易纠纷"做出回应是否处理, 请於三日内回覆
: 卖方的回应, 站方皆有纪录, 今天卖方对於你持续的言论挑衅, 依然愿意退款处理
: (前提仅是你须保持商品原貌完整, 寄回卖方指定收受的地址, 经确认无误後实施)
: 我不可能因为你的拖延, 无限期影响拍卖, 不要让人家(站方)觉得你真的很"番"
: 你若不对解决纠纷回应,我当你放弃, 因为该说的我都说完了, 我该做的都已经做了
: 若买方无意解决问题, 卖方不会再做任何回覆, 直到对方有诚意针对纠纷处理
: (三日内) 说卖方不处理, 卖方以专案个别处理, 对你公然损害商誉部份也不计较了,
: 卖方实在已不知该如何应对, 我真的不知道你到底想怎样!!
: 还要我拜托你让我退你钱不成?? 自己想清楚
: 至於你在信尾再次提到的: 不如就交给消保会和奇摩人员去裁决吧
: 这部份我也可配合, 因为就法律层面, 我们不会站不住脚, 但请勿无限期拖延
: (若选择如此处理请同样於三日内处理) 你没有商品上架, 卖家仍有已上架商品
: 以及待上架商品, 这点我们立场完全不同, 我希望你能理解这点!
: 此外, 若涉及法律层面问题, 卖方将迫不得已对你就诽谤及损害名誉部份进行诉讼
: 善意提醒: 这些是刑事而不是民事,将会留下案底 (届时请站方保留页面以供佐证)
: 以上这些前提, 是当确认你 (买方) 无诚意以和解方式处理时, 必然采取的实质行动
: 由於卖方位於台北, 将交由台北地方法院审理 (这是法律规定) 不是我定的
: 如不得已进入法律程序, 我方不会发存证信函预先告知, 由法院直接传唤双方到庭
: 我也实在是已经很有耐心去回覆你这买家的种种"问题" 实在是耗时耗力, 旁人看的清
: 若执意将事态无限扩张, 还是那句话: 後果绝非你我所愿, 请做好心理准备"
: =============================================
: 我想请问的是
: 我可不可以不要再回他的信了
: 因为感觉再跟他讲下去好像没什麽用 每天一直写信很烦=.=
: 就直接丢申诉单给消保会? 不大懂得最後一段他的意思?
: 是说如果我不接受退350元他就要告我吗? 还是说如果我跟消保会申诉他就要告我?
: 他要告我什麽@ @?? 毁谤他吗?
: 那到时候 如果说我的DVD真的是坏的 他可以告我毁谤吗?
: 另外他限我三天内给他答案
: 我可不可以不要理他也不要回信 就直接跟消保官申诉就可以了?
: 会不会以後讲起来
: 他说
: "我当时有给她三天期限决定要不要合解 但是她自己放弃了?"
有证据吗??就算你收了信,他又能保证你有看过吗??e-mail和存证信函的性质
是不一样的,当初诚品给我30天的口头保证缓冲期在消保官眼里都视为无效了
,更何况这个人说的三天。
: 而且听完大家的意见 我不大敢把DVD 寄还给他耶=.=
: 这样好像变成反而我僵住了
: 因为他说要退350元给我 我却因为不敢寄DVD(怕失去证据)
: 如果说就不理他 直接去申诉
: 会不会之後他真的告我毁谤
: 我妹说 就算我有那片的确不能看完的DVD
: 他也可以说 那是因为我後来自己弄坏
: 或是 你怎麽证明这片DVD是我这买的 也许你把我的DVD藏起来 你这片是跟别人买的@@
: 不会....这麽夸张吧....
以上两点不成立,控方必需举证"你把他的DVD藏起来,这片是跟别人买的"
或者是"你自己弄坏这一片的"。他要负举证责任,你只要提反证就可以了,
控方必需要负举证责任,否则如果控方的想像力丰富,搞不好可以生出10亿
个理由来反驳你的理由不成立。
: 难道说我有DVD还是会被告毁谤吗@ @
: 那要怎麽样才能确保他将来不会反咬我一口呢?
要和解,可以,双方白纸黑字加上证人(消保官)签字,他赔钱你退货,双方不得
就此事件再主张任何权益并发表任何意见。(PS.如果真的要退他也应该要退你490
元,运费什麽的算是他的营运成本,不应该转嫁到你身上)。
: 我现在真的有点进退两难了@ @
: 我最盼望的就是奇摩停掉他的帐号
: 可是奇摩到现在根本没有出面=.=
: 另外他说叫我不要"拖延, 无限期影响拍卖, 不要让人家(站方)觉得你真的很"番" "
: 其实我不大懂
: 我现在除了跟奇摩寄信申诉外还能做什_麽=.=
: 而且奇摩到现在都没有跟我讲过什麽确切的处理啊orz....
: 可以请大家再帮我看一下好吗?
: 我很担心莫名其妙会被他告@ @
: (p.s他提到台北的事情 是因为我住台南/_\)
他如果肯只为了490元每次开庭都跑到台南来告你,他也算奇人之一了。(管辖法
院以被告居住地法院为准)。
一次来回金钱就超过那490元了。更何况旷日费时的诉讼;而且这个告诉成不成
立还是个问题哩,你有证据在身,要成立我觉得很难。
这方面你可以去law版请教law版的高手,但不要整封信直接转过去,重新打一份
比较清楚的(他为什麽要告你/你有什麽证据/告得成吗??)的文章会好一点。
: sorry...文章写得很混乱....
: 现在脑袋完全无法思考 只是一直塞满他刚在回给我的信...
: 现在还在用DVDinfoPro测那片DVD是不是真的不能看....
: 心情...
: 真糟糕.....
如果有需要的话我帮你测测看吧,我也住台南,包括电脑在内家里有四台可放DVD的
播放器,但是我相信应该是D9第二面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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