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eenscat (green)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讨论] 店员说我偷东西
时间Thu Oct 27 19:02:18 2005
就"情""理"二方面来说
我觉得你太执着於"情"这方面了
其实我不太懂你所谓的消费者的义务是指?
消费者的义务是指事先应做好功课吗?
也许这就是你所指的消费者义务
但如果该店家并未自行标榜"三天内可换货"
今天消费者若未做好功课而购买了不合用之商品
很抱歉!进版画面就写的很清楚
若非邮购或访问买卖,除了瑕疵故障
该消费者请自认倒楣
这种情况,消费者有没有尽到所谓的"义务"
其实店家也不用去管,不是吗?
反正买错,消费者自行要承担
这是第一种情况
但这则讨论是,该店家自行多订了一条规则--"三日内可换货"
这是第二种情况
今天我没去过这家卖场,假设该卖场并未加上任何但书
那麽,该卖场便要遵行这条规则
不管该消费者是否有尽到所谓的"义务"
消费者该尽的义务重要吗?
以前後两种情况来看,对店家来说都不重要
那是消费者自己的事
当然,现实生活中若店家帮助消费者了解商品
或消费者自行做好功课会比较好
但那省下的,只是"麻烦"
第一种情况,消费者买错来换
店家有权可以拒绝,就算搬出消基会也一样
第二种情况,消费者买错来换
店家一样可以拒绝,但闹到消基会消保会
那边比较有利--消费者
当然现实生活中所遇到的情况通常会复杂许多
例如第一种情况,店家也许会斟酌情况给予换货
第二种情况,也许消费者会自认理亏或懒得吵
而未行使店家给予他可换货之权利
情理两方面
在现实中多半会折衷取对两方皆有利或损失较小的方式
但若真的店家与消费者意见不合
那麽最後也只能依法律解决
也就是今天你若真的找到你所说的
"三天内可换货"且未加任何但书的店家
你要行使你的权利有何不可?
虽然要遇到从头到尾都很阿莎力的店家可能有点难
但真的闹到双方有不愉快的场面发生
多花的时间精力,如果你愿意接受
放心!最後你还是可以如愿以偿
我是没遇过这种店家啦!
一直觉得在台湾这种店家要很有勇气才行= =
不过推文中也有人提到有店家这麽做
只要你愿意的话
情理情理,闹到最後还是得用"理"字来解决
还是能符合你的要求
看你愿不愿意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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