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zguy (piz)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纠纷] 毕旅违约金~
时间Thu Oct 13 22:45:33 2005
这件事情目前的发展如下:
旅行社还有跟同学甲签了一份合约,注明出团人数为32人,
因此最後有五人取消.
其中两人需付出个人费用的20%,另三人需付30%.
我跟旅行社通电话的结果,旅行社声明一切照合约走,旅行社合理收取赔偿费.
不论是人数或是之中的行程变动,都与同学甲讨论告知,
所以有任何问题疑问请向同学甲讨论!
我转而向同学甲询问,他说合约理声明得赔偿费就这样!!
但我相当的不以为然!!!
首先,合约在5.18由同学甲签订,整份合约并没有给其它同学看过,
因此同学甲也未事先告知,若退出旅行活动,前三十日者需付10%
前二十九~二十一日者20%,前二十~二日者30%!!
而在8.23日旅行社通知同学甲,行程变动,因交通船发生不可抗力的原因(损坏),
但同学甲仅在BBS班版PO文告之,(同学之中有人是不上B的.)
我进而询问另一名取消参加毕旅的同学,
亦未事先被告知赔偿金细节!!
我很严明的在与同学甲声明:
首先,同学甲未尽到责任,合约内容未公布或让其它同学了解合约内容,
再者行程变动亦没有徵求所有人的同意,此为责任疏失,
我无责任需赔偿30%的赔偿金,
依同学情谊以及确实在5.18前曾签下旅游保险及旅游报名书,
仅依照合约以三十日前告知,赔偿个人旅费10%的赔偿金.
同学甲当然也不信服,告知此事他要在找人谘商後告知我结果!!
结论:以我的看法我仅愿付出10%的赔偿金,超过便不合理.
再来就其它取消参加者已有人付出超过10%赔偿金给同学甲,
有可能再向同学甲要回部分赔偿金吗!?
P.S 虽然体谅同学甲主办活动的辛苦,但整件事他不断跟我解释,
因为旅行社这样说,合约这样写.
但我几乎可以归咎於,因为同学甲的疏忽与不负责任,
造成过多的损失,我无须因他的疏失去承担此费用.
感谢evilmask的意见,给了我很好的参考!!
附带一问: 在定型化契约条文中,声明有三十日的审阅期,以此例来说,
审阅者包含参加活动的每位同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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