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zguy (piz)
看板consumer
标题[纠纷] 毕旅违约金~
时间Thu Oct 13 00:01:31 2005
不晓得这可以在这问吗!?
情形是这样的,五月初我女友的班上决定要办毕旅,
估计人数跟决定地点後决定找旅行社办毕旅,
很快的就在五月份由同学中选出的主办人,
和旅行社间下旅行契约.
问题来了~当初我女友因为没钱.所以很不确定要去,
後来在八月中时主办人打电话来通知一些毕旅的事情,
当时我女友已经很确定没钱去不成了,主办人说那还是要付费用,
还在他们班版留了
[ 之後如果有人想取消 请自行与旅行公司联络 再告知我就好
> 因为经由我再转传 时间一定有差 我不一定能马上与她们连络 对方也不是随时都在
> 同学自行打电话去通知 对各位自身的权益比较有保障
> 联络电话:
> XX(不方便公布)国际旅行社 04-24XXXXXX 找黄经理
> 郭XX(不便公布) 0929 XXXXXX
> XX有时要带团 无法联络上 因此先找黄经理为佳 ]
因为我女友就没钱去了,还要缴费!?不去还要缴钱不是很冤枉1?
我就帮他打电话去找黄经理,但当时黄经理不在,接电话的是一名女子,
我向她讲明了我女友的校名系级希望他帮我查一下,
若我女友不去旅行将要付出多少费用??
当时接电话的女子告知我并不需要,不去只造成最後出团的成员费用必须出的比较多,
於是我便告知她我女友不参加他们系上办的毕旅了.
结果他们九月份顺利出团了,但听说办的不好,甚至还有另外收费的部分,
去玩的同学稍嫌不满意.
问题来了,主办人竟然告知我女友,你有违约费要缴是个人费用的30%,
算一算要三千多块!!都没钱去玩了,哪来的前付违约费!!!
我很生气的像主办人要来了所有款项的收据,以及他们的旅行契约,
首先,违约金部分只写了取消者应付费用,细目什麽也没写.
再来合约部分,虽然有写着
甲方於旅游活动开始前得通知乙方解除本契约,但应缴行政规费,
依下列标准赔偿:
出发前2-20天 须赔偿旅游费用之30%
> 出发前1天 须赔偿旅游费用之50%
> 出发当天 须赔偿旅游费用之100%
但是~合约并没有写明出团人数,
甲方(主办人姓名)与乙方(旅行社)订立的旅行契约,
并没有因我女友取消参加而造成契约不能执行,或是解除,何来违约之有.
还有奇怪的是,收据上有写明日期9/5,这是他们出游当天,
所有费用在当天一早才结算,我不明了我女友取消参加对旅行社,
有任何损失产生吗!?那为何要付出这麽多违约金呢
还有关於听说他们行程中还有加收费用的事,这也不合理,
但因为没有收据,加上我女友也没参加,这问题我无意干涉,
我只想请问我可以拒给旅行社这笔违约金吗?
我能用什麽依据拒给吗!?
希望大家给予相关的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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